新个税解读
每月工薪扣税大不同?
转眼已是盛夏,可能有的老师翻看工资明细的时候,发现每月工资没什么大的变化,个税预扣金额比前面几个月都高了一些。
WHY?
按年累计计税
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累计应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工资及酬金)
-累计免税收入(政府特贴等)
-累计减除费用(每月5000元)
-累计专项扣除(保险公积金)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赡养父母等)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每月应缴税额
=(累计应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残疾人减免等)-累计预缴税额
注:预扣率见下表
感觉不是很清楚?
上栗子!
张老师每月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薪金收入15000元,每月有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张老师在2019年1月至6月需要按月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2019年1月:
(15000*1-5000*1-1000*1)*3%=270元
2019年2月:
(15000*2-5000*2-1000*2)*3%-270=270元
2019年3月:
(15000*3-5000*3-1000*3)*3%-(270+270)=270元
2019年4月:
(15000*4-5000*4-1000*4)*3%-(270+270+270)=270元
2019年5月(跳档月):
(15000*5-5000*5-1000*5)*10%-2520-(270+270+270+270)=900元
2019年6月:
(15000*6-5000*6-1000*6)*10%-2520-(270+270+270+270+900)=900元
5月份,张老师的当年累计应税所得额达到了45000元,超过了36000元,税率由3%跳档到10%(税率见前表),所以5月税款增加。
2019年会比2018年多缴税吗?
在相同收入的情况下不会,个税其实降低了。2018年10月起个税起征点由3500提高到5000,2019年又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它们都起到降低税负的作用。
如果张老师2018年和2019年收入相同
2018年个税=
[(15000-3500)*25%-1005]*9+[(15000-5000)*10%-210]*3=19200元
2019年个税=
(15000*12-5000*12-1000*12)*10%-2520=8280元
2019年比2018年减少了19200-8280=10920元。
所以在7月工资下发后,我校很多老师发现扣税增加了,正是因为累计应税所得额跳档后,适用税率提高了,相应的个税也增加了。
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全新上线,财务处将陆续推出系列新个税小贴士,及时为您答疑解惑,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