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WINTER
近日来,已有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们陆续收到放款通知。有同学会有疑问,为什么放款金额和申请金额不一致?已经放款为什么学费还显示欠费?自己已经交过的学费怎么退还?现对同学们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银行放款
贷款行审核放款时,无论学生是否已缴纳学宿费,都会将贷款划转到学校助学贷款账户,划转金额由放款行核定。
各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放款进度不同,到款时间也不尽相同,通常集中在11月-12月期间进行。具体放款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同学们收到放款通知并不代表贷款已经划转到学校账户,学校将以进账单为准,确认贷款金额。
财务处理
接到银行进账单后,学生处将不定期核对贷款明细,提供到款学生名单。
财务处根据每个学生实际应缴纳标准、已缴纳情况和学生处提供的到款明细,缴纳当年学宿费,缴清后如有差额,将进行退费处理(已自行缴费的将全额退还)。退费将退至学生绑定的奖助学金银行卡中,请确保绑定的银行卡为中国银行开立的一类卡账户。
如贷款不足以缴纳学宿费的,请在财务处处理贷款缴纳学宿费后,登录电子支付平台自行缴纳差额部分,及时缴清学宿费。
因涉及到银行划转以及多部门协同处理数据,贷款到款处理需要一定周期,请申请贷款的同学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