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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

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 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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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为确保2026年1月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请您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信息确认。

注意:2026年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变化的纳税人也需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




操作指南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去确认”进入功能界面,进行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具体操作可参照:您可能有一笔“退款”,请您确认!


重点关注

根据税务局反馈,有以下填错率较高的专项附加扣除,敬请关注。若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更正。

A.赡养老人扣除

被赡养人是指纳税人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配偶的父母也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按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进行分摊,每人分摊的额度最多不超过每月1500元

B.住房租金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在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自有住房的情况下,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承租人)扣除;如果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才可以分别由承租人扣除。

C.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D. 子女教育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同一子女的扣除比例合计不能超过100%


温馨提示

如果您错过确认时间,也无需着急,仍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模块补充填报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不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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