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财经独家,速关注
证监会12月19日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
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
和更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标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前期已宣布将会同港方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和更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标的范围。在两地证监会共同支持和推动下,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就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整体方案达成共识。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此前在2022年服贸会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上致辞时宣布,证监会将会同港方和有关部门推出三项扩大两地资本市场务实合作的新举措,包括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和更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沪深港通标的范围;研究在港股通增加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助力人民币国际化;研究支持香港推出国债期货,加快推动境内国债期货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实现两地协同发展。
明确拟双向扩大标的范围
此次股票互联互通拟双向扩大标的范围,具体调整如下: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