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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讯 | 全国各地区大学生相关创业政策汇总

创业资讯 | 全国各地区大学生相关创业政策汇总 石家庄北大科技园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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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主创业税收优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助、场地租金补贴……

2018河北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引导自主创业

  (1)政策名称: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适用对象: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农村劳动力、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

  补贴标准: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补贴期限:自其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资金渠道:——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财综[2008]47号、冀财综[2008]59号、冀政[2010]79号、冀政[2011]111号 。

  (2)政策名称: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适用对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上述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

  补贴标准: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额为限。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核实,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

  资金渠道:——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财税[2014]39号、冀财税[2014]46号、人社发[2014]21号、财税[2015]18号、冀财税[2015]15号。

        (3)政策名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转移创业的农民,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且为微利项目)、网络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的。

  对不具备财务可行性的项目,以及借款人可自行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不予提供担保,也不予贴息。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应没有商业银行的其他贷款历史记录。

  补贴标准: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4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

  对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且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个体经营项目,可给予二次贷款。

  补贴期限:2年(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申请材料: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按当地经办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资金渠道:符合规定范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75%,地方财政贴息25%。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所有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贴息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政[2011]111号、冀人社发[2012]27号、财金[2013]84号、冀财社[2013]127号、冀政发[2015]33号、冀人社字[2015]121号。

  (4)政策名称: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因化解过剩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涉及企业失业人员,初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申请材料: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初次创业),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个人银行账户等。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并将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资金渠道:就业专项资金。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办发[2014]16号、冀人社字[2014]212号、冀政发[2015]33号、冀人社字[2015]121号。

  (5)政策名称: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

  补贴期限:2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个人银行账户等。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资金渠道:就业专项资金。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政办[2013]18号、冀人社字[2013]249号、冀人社发[2014]21号。

  (6)政策名称: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助

  适用对象: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

  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审核认定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材料。申请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资金渠道:就业专项资金。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政[2011]111号、冀财社[2011]154号、冀政办[2013]18号、冀人社字[2013]249号、冀政发[2015]33号、冀人社字[2015]121号。

  (7)政策名称:场地租金补贴

  适用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

  补贴标准: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具体标准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确定。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申请材料:租金补贴审核认定表、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场地或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凭证材料。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资金渠道:就业专项资金。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政办[2013]18号、冀人社字[2013]249号、冀办发[2014]16号、冀人社字[2014]212号。

  (8)政策名称: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适用对象: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以及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确定。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

  申请材料:创业孵化基地和入驻创业项目、科技型小微企业均要经过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批准,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可由所在创业孵化基地,每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审核认定表、创业项目或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册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创业项目或科技型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凭证材料。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项目或科技型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资金渠道:就业专项资金。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政办[2013]18号、冀人社字[2013]249号、冀办发[2014]16号、冀人社字[2014]212号、冀政发[2015]33号、冀人社字[2015]121号。

  (9)政策名称:众创空间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补贴

  适用对象:各地可根据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的创业服务内容、工作成效及费用减免等情况,给予相应补贴。

  补贴标准: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确定。

  补贴期限:不定。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

  申请材料:众创空间及入驻创业项目均要经过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批准,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补贴可由所在众创空间,每半年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补贴审核认定表、创业项目名册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入驻众创空间协议、众创空间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凭证材料。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众创空间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资金渠道:房租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宽带网络和公共软件补贴从创业扶持资金中支出。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政办[2013]18号、冀人社字[2013]249号、冀办发[2014]16号、冀人社字[2014]212号、冀政发[2015]33号、冀人社字[2015]121号。

  2018河北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0)政策名称:企业吸纳税收优惠

  适用对象: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补贴标准: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企业。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相关凭证,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吸纳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核实,在吸纳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企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

  资金渠道:——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财税[2014]39号、冀财税[2014]46号、财税[2015]77号。

  (11)政策名称: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除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小企业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

  补贴标准:最高额度200万元。

  补贴期限:2年(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科技型小微企业。

  申请材料:招用高校毕业生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科技型小微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按当地经办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资金渠道: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其中地方财政25%贴息部分,由省、设区市、县按1:1:1比例分担,省与直管县按2:1比例分担。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2018湖北大学生创业政策


       (1)为帮助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我省从2013年开始实行求职补贴政策,对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年度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困难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6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资金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3)对属于零就业家庭或低保家庭、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以及孤儿、残疾高校毕业生,可作为就业援助对象,享受政府提供的就业援助政策。

  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对政府开发或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并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支付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用人单位(企业),按照安排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小微企业为这些毕业生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一般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60%,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经当地县以上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4)为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我省规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7天的,根据培训时间和专业工种,可享受200元—20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可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

  (5)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我省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用人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垫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为了更好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省也是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6)为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小微企业为这些毕业生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到2015年年底。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7)科技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2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工商登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经过人社部门审查、相关单位会审并承诺担保后,由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8)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招用的毕业生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9)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相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培训后按规定向人社部门申请补贴资金,经审核、公示、抽查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基本账户。

  (10)“三支一扶”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优秀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以及青年、卫计、水利、人社等岗位工作,服务期为2年。招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双向选择、岗前培训、社会公示程序进行。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发放生活补贴,并依法参保缴费;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申报

  大学生创业扶持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湖北创业发展,2015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和毕业3年 以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在鄂创业的台籍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学历认证后,可作为扶持对象。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获得本项目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湖北省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应一致;

  (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四)工商注册时间在通知下发之日前4个月以上,且项目正常运营4个月以上;

  (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5月25日下午17∶00。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平台”注册申报,并按本通知规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四、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五、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应是项目法定代表人,应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在“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平台” 登录注册,按照申报平台要求填写《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及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连同以下材料,按程序申报:

  (一)《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从申报平台导出并打印一式三份,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项目公章);

  (二)项目商业计划书(一式三份);

  (三)申报人身份证和高校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材料或学生证)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六)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2018湖北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

  一、大学生如何享受创业补贴?

  答:自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起3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湖北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可向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困难毕业生如何享受求职补贴?

  答:对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年度高校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困难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如何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答:为鼓励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我省规定上述人员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7天的,根据培训时间和专业工种,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享受每人200元至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四、什么是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答: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从2012年起,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联合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从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在湖北省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根据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经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分别给予2万元至20万元资金扶持。

  五、大学生在随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可享受哪些政策?

  答:为给创业者提供优质场所和创业服务,鼓励和支持各地建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省人社厅出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和扶持办法,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场租和水电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天1元,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每个项目每年最高补贴1.8万元。

  六、随州有几家创业孵化基地?

  答:目前,随州共有3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1.随州市高新技术孵化器。地处随州高新区望城岗工业园,现有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实验室、研发中心、产品展示厅、行政办公中心、培训中心等,是小微型生产、加工、制造类创业孵化基地。

  2.锦绣香江建材城。位于随州香江商贸中心,商场营业面积达15000余平方米,是目前随州地区档次高,品种齐全的建材销售大卖场。

  3.互联网+创客空间。地处随州高新区望城岗工业园,以电子商务为主的创新创业集聚区,总建筑面积20万平米。

按照政策,创业者入住创业孵化基地,可按政策享受1-3年场租减免,免费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场租水电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多项创业优惠政策。




2018上海大学生创业政策:开业优惠政策


       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选择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形式进行创业,是降低风险、减少开支的有效方法。据上海市相关政策,经认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可享受以下7项优惠政策:
  1、减免税费:在3年内免缴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性税收,并免缴除社会保险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社会保险缴费优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收入计算,但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635元);
  3、贷款担保:一旦发生融资困难,可申请由上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的开业贷款担保;
  4、免费培训:业主可参加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从业人员可参加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
  5、从业风险综合保险:从业人员可参加从业风险综合保险,保险费为每年30元,最高理赔金额为10万元;
  6、岗位补贴: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的就业特困人员,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
  7、免费服务:政府通过购买开业服务成果,鼓励开业服务社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免税申请、发票申领、代办保险以及各项推介服务等免费服务。
  适用对象:本市户籍的创业者。
  非正规就业组织是门槛较低的一种创业形式,因其能够享受一系列的税收、贷款优惠政策,特别适用于资金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缺少创业经验的创业者。当然,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按规定比例吸收本市失业人员等。此外,上海相关部门还有针对归国留学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各个创业园区也有各自的优惠政策。创业者在开业时,可对照自身情况,寻找对自身有利的开业方式和开业地点。


  2018上海大学生创业政策:融资优惠政策
  申请开业贷款可获专项担保
  

        2000年8月,上海推出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政策。开业者在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时,因个人担保不足,在银行同意贷款的前提下,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信用保证。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项目包括:开业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设备贷款和购置生产经营用房贷款。
  适用对象:创业培训班学员、非正规劳动组织的业主或合伙人代表、新办小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合伙投资人(自工商注册登记起1年以内的小企业)。
  7万元以下创业贷款个人免担保
  一般来说,贷款金额7万元及以下的创业贷款项目,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全额担保,个人可免于担保;贷款金额7-10万元的贷款项目,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最高可给予贷款额90%的担保;贷款金额高于10万元以上的,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最高可给予贷款额80%的担保。
  适用对象:同上。


        开业贷款可享受政府贴息 

        开业贷款要支付利息,但借款人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贴息申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给予全额或部分开业贷款利息的补贴。贴息的额度,按借款人所办经济组织净增就业岗位的数量计算,最高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补贴。
  适用对象:同上。


  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基金资助

  上海现已启动总规模为15亿元的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主要用于资助高校毕业生以其科研成果或专利发明创办的企业,兼顾创意类和科技类咨询企业。拥有科技成果的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可获得最高3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金额。该基金同时对高校毕业生的科技成果孵化项目予以资助,基金对每个项目按30万元以内额度投资,投资资金将分阶段投入,投资期限一般为1~2年。
  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
  融资政策优惠多多,但对创业者来说,并非资金越多越好,因为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融资,使用资金都有利息成本。因此,创业者要根据自己的创业计划和现有的资金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融资和需要融资的数额,之后,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贷款或者其他的融资方式。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借款人必须按期还贷付息,否则个人信用记录受损,对其将来买房、购车、借贷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018上海大学生创业政策: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政策  

        失业、协保等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税收优惠失业、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在2005年年底之前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直到期满为止。
  适应对象:失业、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
  吸纳失业、协保、农余人员可免税
  新办的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当年新招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享受相应期限的免税政策优惠;不足30%的,在相应年份内按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现有的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当年新招用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享受相应期限的免税政策优惠。
  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吸纳当年新招用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职工总数60%以上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适用对象:吸纳失业、协保、农余人员的创业者。
  进入都市型园区企业有补贴
  进入都市型工业园区的企业,2003年1月1日以后新增岗位或利用现有岗位招用失业、协保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根据当年度企业实际使用的人数,享受最高人均2000元的房租补贴或开业贷款贴息。



2018重庆大学生创业政策


        1、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培训辅导方面

  (一)每年市中小企业局委托重庆市电大企业管理学院举办创业者培训班,采取政府买单的方式,在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下,按照国家创业培训标准课件对创业者进行免费培训,并邀请成功企业家介绍创业经历,结合学员自身创业规划进行创业项目研讨,专家进行点评,使创业者具备创业所必备的知识,掌握创业所必备的流程,增强创业所必备的能力。每年培训时间通过市内各大媒体发布,若想参加,请将你的欲创业所涉及的行业和方式的方案策划书交到报名点,通过专家审核后即可参加培训学习。联系电话:67510331。
  (二)我市劳动就业主管部门受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的委托每年将举办syb培训班。syb(缩写含义: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是siyb体系(siyb是start and improve your business的缩写,中文译为“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中的一个模块,siyb体系是国际劳工组织(ilo)和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积极倡导的专门为创业者、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社会化创业全程扶持指导体系,目的是以创业促进就业。具体培训开班时间和地点请到秀山人才市场咨询办理。
  2、大学生创业资金支助
  (一)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重庆市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必须是登记失业(包括往届)的大学毕业生,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经过再就业培训;属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常住户口,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如建筑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经营类似项目的如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除外)。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参照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办理。
  办理贷款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1、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2、填写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申请表;3、营业执照复印件;4、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5、《职工失业证》复印件;6、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明、`租赁摊位协议等,租赁他人的需出示房主身份证及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7、法人担保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税后利润在5万元以上;具有贷款申请金额1.5倍以上的不动产;8、个人担保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贷款申请金额1.2倍以上的房产或等值的有价证券;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人可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担保。担保时担保方应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盖章;9、个人抵(质)押可用自有或亲友(本市常住户口)的房屋(两证齐全,银行会同贷款人协商评估)、有价证券、大件耐用消费品(按使用年限折算后的现值)进行抵(质)押;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抵(质)押原则上参照个人抵(质)押执行,可用不动产、汽车、设备(有购置发票,扣除折旧)进行抵(质)押。抵(质)押品的价值应达实际贷款金额的1.2倍以上。
  办理贷款程序:1、大学生、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贷款时,应持抵押物清单、担保合同和有效证件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审查符条件后,向所在地街(镇、乡)推荐;街(镇、乡)初审同意后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复审;2、区县(自治县)劳动就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达承贷金融机构。承贷金融机构审查合格同意贷款的,即可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贷款额度: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两人以上,贷款额度可放宽到5万元;2、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平2万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优惠政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微利项目由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为1年,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二)“阳光行动”重庆青年创业贷款
  团市委和重庆银行联合启动“阳光行动”重庆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为全市青年创业者提供10亿元的无息创业贷款,助有志创业的青年解决创业融资难的问题。
  申请的基本条件: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且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申请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存款证明。申请人要经过就业培训,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借款人还要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一定的担保方式。
  个人最高可贷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可贷到40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只要还款,由财政给予100%的贴息。
  青年创业贷款申请方式:大学生申请青年创业贷款必须到自己户口所在的居委会领取专门的审查表,经居委会初审之后,再报街(镇)审查,最后由各区县审查汇总到重庆银行经办支行。银行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之后,会通过居委会通知申请人前往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然后发放贷款。
  除此之外,市内外的一些风险投资公司在我市也开展了针对大学生创业的项目扶持工作,但其主要侧重于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开发和研发,获取其进行风险投资的难度相对较大。
  充分利用校园资源、平台
  许多大学目前都会举办一些有关创业的竞赛。学校教员或者当地的企业会在竞赛中对学生的创业计划进行评价。这样的竞赛通常会要求参加者向评委和观众展示其创业计划,为学生在筹集启动资金前修整自己的计划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这样不仅展示了自己的创业构思,又或得了创业资金。所以说抓紧机遇太重要。
  即使你没有赢得竞赛的支持,你仍然还有机会:想办法利用学校里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帮助你获得成功,比如利用学校的工作室,或与校友联系寻求指导和资金帮助等等。社交网络也是学校创业中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部分。很多学校都为学生提供愿意帮忙的校友名单,创业的学生可以寻求他们的建议,得到资金上的帮助,甚至有些校友还会愿意和他们一起创业。



江苏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3、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1、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3、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享受培训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免费创业服务
1、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2、至2017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能力,帮助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工商登记、场地支持、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将联合印发专门文件进行部署安排。)

落户优惠政策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开“网店”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即将毕业的小孟打算毕业后自主创业,近日他咨询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后得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创业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今年起毕业生如果开“网店”,还可以在两年内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如果是合伙经营,还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参加创业培训可享受培训补贴

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目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高校毕业生可选择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并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以提高创业能力。

今年起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根据《通知》,至2017年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教育等,帮扶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三部门要求,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工商登记、场地支持、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三部门将联合印发专门文件对该计划进行部署安排。

江苏出台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农村电商

为了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以顺应农业现代化和“互联网+”经济发展趋势,江苏省人社厅8月11日出台系列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当天出台的《关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创办农村电商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农村电商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吸纳人员就业情况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就业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每年给予个人一定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农村电商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农村电商企业在创业园外租用办公或仓储用房,可按当地标准给予场租补助。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村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村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将其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落实扶持政策。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根据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合规开发园区、农业产业园,盘活闲置厂房等存量资源,支持和引导地方整合发展一批重点面向初创期“种子培育”的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早中期创业集群发展的返乡创业园区,聚集大学生创业要素,降低大学生创业成本。



2018浙江大学生创业政策


        一、实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

  (一)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在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二)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二、加大创业资助力度

  (一)优化创业资助政策。完善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对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可参照享受资助政策。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首期拨付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二)实行房租补贴。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两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三)实施会展补贴。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各类会展,对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四)落实孵化器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园资助;创业园和园内企业,可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6号)的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在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及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取得国内外专利的,可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科知〔2007〕126号、杭财教〔2007〕572号)的规定,申请专利资助及奖励。

  (六)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作用。积极引导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有效运作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为处于初创期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一)开通税务办事绿色通道。

  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

  (二)用足用好各类税费优惠政策。

  1.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的大学生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第一年和第二年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第三年到第五年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用于支持企业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大学生创办的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大学生创办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新办之日起1至3年内,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创办的科技创新企业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予以减免。

  4.技术贸易企业。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服务业企业。大学生自主创办的服务型企业(除房屋中介、广告业、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等行业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并明确可以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对政府鼓励新办的报业、出版、发行、广电、电影、放映、演艺等文化企业,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文化集团可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连锁经营文化企业可统一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创意文化产业基地、困难文化企业、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工业创意产业及基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连锁经营超市,自新办之日起1至3年内,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6.农业企业。省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和经县级(含)以上各级政府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具体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确定)的所得,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类、豆类、棉花、麻类、糖类、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等,其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其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省级农业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业务所取得的收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产品流通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经地税部门批准,可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2018浙江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二是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三是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创业资助资金申请,必须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并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另外,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付诸实施并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享受不低于1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资金:

  (1)满足上述在杭自主创业的规定条件;

  (2)须由原参赛团队中的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3)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提出无偿资助申请。

  具体优惠政策有:

  1、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减免: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到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办理工商登记、验资证明和开设银行账户时,相关部门将免除有关办理费用。具体是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 3 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3、创业资助资金资助: 共有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且两者不能重复申请。其中项目无偿资助的等级和金额分六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 万元。获得银行商业贷款后用于生产经营,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2万元。

  符合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资助对象及条件的申请人向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市级企业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申请,区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属区人事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申请表》);

  (2)身份、户籍、学历(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3)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贷款合同;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

  (4)申请15万元、20万元无偿资助的项目,由创业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还须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证明以及参赛项目所有成员(以获奖证书上的成员为准)申报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签名同意书或授权书。

  (6)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申报受理等相关事宜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和所在区人事局。

  4、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目前我市已有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下沙)、(高新)、(下城)、(萧山)、(拱墅)、(余杭)、(上城)和位于江干区的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赛博)等9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各大学生创业园的具体入园条件和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 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园,2年内可获得创业园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商务、融资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

  5、房租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 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6、会展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7、免费人才招聘:大学生创业企业三年内可免费参加市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杭州人才网和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从工商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可6次免费参加杭州人才市场举办的人才集市进行招聘。

  8、和人事代理服务: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

9、以及各区及人才中心、创业园对大学生创业的具体优惠措施,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和所在区人事局。



2016-2017江西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零首付”办公司

  各高校要大力开展创业的有关课程知识,不断提高大学生创业学问。大学生创业新公司将实施注册资金认缴制,实现理论上的“一元钱办公司”、“零首付”。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契合条件的,自工商部门挂号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挂号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高校毕业生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二次扶持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上述小额担保贷款,可按规定享受相应财政贴息政策。


  月销售额不超越2万元可享用税收减免优惠

  大学生兴办的小微公司,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越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交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按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如果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年每户9600元为限额享用有关税收减免。


  社保补贴
  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自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和培训时间等内容在1000元/人至1600元/人范围内确定。

  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三年内按季支付每月不超过实际费用的50%的补贴。
  相关措施还提出,对入驻江西省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3年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等都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不超过50%提高到60%,所需资金由就业资金统筹安排。



2018山东大学生创业政策


        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可获补贴

  (1)具体措施: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优惠条件:

  ·对为毕业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

  ·招收毕业生占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对毕业生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可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自2014年起,对省内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毕业生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018山东大学生创业政策:服务基层期满三成可进事业单位

  (1)优惠对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社区就业”计划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

  (2)具体措施: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补贴标准。

  ·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中定向考录县级及以下公务员的力度,乡镇机关定向考录职位要降低学历门槛,取消专业要求,放宽报考条件。

  ·各县(市)区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要按照不低于当年服务基层期满人数30%的比例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专项用于招聘基层服务期满毕业生。

  ·自2014年起,各市要于每年的第四季度面向基层服务期满未就业毕业生,举办专场人才招聘活动。


  2018山东大学生创业政策:见习留用率要超七成

  具体措施: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全省每年组织不少于1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企业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


  2018山东大学生创业政策:自主创业可享小额贷款

  具体措施:

  ·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为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政府财政不予贴息。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2018山东大学生创业政策:毕业生凭材料可落户

  具体措施

  ·非应届毕业生凭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



2018河南大学生创业政策


      1、 资金扶持。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分别给予2万元至15万元资金扶持。豫人社就业【2014】31号

  2、 创业补助。初次创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补助每人5000元。豫人社就业【2014】31号

  3、 创业培训。每名大学生在校期间可根据创业需要分阶段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开办(改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但每人每模块只能参加一次。豫人社就业【2014】31号

  4、 创业项目库。在省、市、县三级公共创业服务机构建立统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为高校毕业生和各类创业主体提供项目展示平台和创业项目信息。(豫人社就业【2013】38号)

  5、 创业孵化园。对毕业年度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豫人社就业【2013】38号)

  6、 创业咨询服务。省、市、县三级成立创业咨询专家团,培养创业咨询师队伍,组织专家开展创业辅导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有创业愿望的重点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对准备开业的重点提供开业指导,资金不足的重点提供融资指导服务,对创业初期的重点提供企业咨询服务。各地要设立创业服务大厅和创业咨询室,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服务。(豫人社就业【2013】38号)

  7、 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根据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安排,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举办多种形式的专项服务活动,帮助各类群体就业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举办的大型招聘会、就业创业大赛、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豫人社就业【2013】38号)

  8、 小额担保贷款。大中专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一般不超过5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可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一般不超过5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国家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50%。(豫劳社就业【2009】17号)

  9、 免行政事业型收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豫人社就业【2010】4号)

  10、 税收优惠。对持有《就失业登记证》(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年度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财税【2010】84号


  河南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鼓励在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职创业,鼓励在郑高校允许全日制在校生休学到创新创业综合体创业,简化创业企业、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注册程序……昨日获悉,市政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近日联合印发《鼓励科技人才和大学生在郑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从鼓励科技人才合理流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和经营成本等十个方面出台激励政策,鼓励高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在郑创新创业。据悉,该政策措施有效期为3年。


  鼓励高校允许在校生休学创业

  鼓励在郑高校、科研单位专职人员到企业兼职或短期到企业工作,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其间重回原单位工作的恢复其原身份;鼓励在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职创业或到企业兼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研究攻关,享受股权激励政策。鼓励企业科技人员到高校兼职,从事专业教学、担任创业导师或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创业和兼职收入依法归个人所有。鼓励在郑高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到创新创业综合体创业,创业时间可按规定计算社会实践学分,创业之后可重返原校完成学业。


  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有补贴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郑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经认定,一次性给予新建机构30万元经费补贴。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根据有效技术成果向郑州市企业转移转化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受让企业、在郑出让技术的高校和科研校院所分别给予相应比例的补贴。


  到创新创业综合体创业有优待

  深化工商注册制度改革,针对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综合体等新型孵化机构特点,在高校园区、科技园区、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创新创业相对集中地区设立一站式窗口,简化登记手续,可采取网上申报、多证联办、服务上门等措施,为创业企业、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基金)的注册简化程序、提供便利。申请设立科技企业,注册资本中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不受限制。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科技人才和大学生到创新创业综合体创办企业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三年内可免费使用一定面积的工作场所和住房公寓。


  众创空间可获资金奖补

  充分利用创新创业综合体、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构建一批以科技人才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为服务对象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帮助科技创业团队将科技成果(创意)实施转化并创办企业。经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给予资金奖补。


  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创新创业综合体等各类孵化载体设立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鼓励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在创新创业综合体等各类孵化器内设立分支机构。根据服务成效,对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给予奖补。


  大学生在校可享创新创业培训

  构建多元化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体系,驻郑高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让所有大学生在校期间都能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支持创新创业综合体等各类孵化载体建立创业导师队伍,让所有科技人才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都能得到创业辅导服务。


  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可获支持

  对在创新创业综合体内注册运营的科技型企业,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资助计划,对通过遴选和评审的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给予5万~15万元资金支持;对入驻创新创业综合体、注册满1年且运行良好的大学生创办企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创新创业团队2万元资金奖补。全面落实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创新创业项目有补助

  鼓励银行、证券、保险、风投、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和相关中介机构设立科技专营机构,面向郑州市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获得社会创投机构投资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给予创新创业补助。担保公司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担保的,给予风险补助。


  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实施股权激励

  鼓励在郑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开发机构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所得收益,可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分配给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在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成员可自主实施成果转化。在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股权(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激励以及分红激励试点。设立股权激励专项资金,对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经批准,给予股权认购、代持及股权取得阶段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代垫等资金支持。


  河南5大政策助大学生创业

  ●创业培训进校园,对创业条件较好的高校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帮助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探索创业培训机构与高校常态化合作模式,鼓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入校园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服务。

  ●创业贷款进校园,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指导服务中心”,方便在校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为本科毕业生创业提供反担保。

  ●扶持政策进校园,组织申报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补贴。人社、教育部门对创业团队主要为大中专学生、注册成立5年以内的初创小微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调整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扶持资金。

  ●创业指导进校园,加强项目信息服务,筛选适合大学生创业的项目,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

  ●创业文化进校园,组织创业培训师及大学生创业典型进校园举办创业大讲堂活动,举办全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成果交流活动。



内蒙古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创业政策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披露,从今年起,内蒙古籍大学生在毕业5年内创业可享受创业补贴。按照最新规定,对于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以及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内蒙古将给予创业团队或项目不低于1万元的创业补贴。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创业补贴重点向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牧区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倾斜,所需资金从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列支。对于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内蒙古将给予最长期限为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目前,内蒙古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帮助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大学生顺利创业。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办企业最高可贷200万元
  《政策意见》决定,市本级和区县财政,每年拿出4000万元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奖励资金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合乎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最高可获得20万元无偿资助。申请财政贷款贴息的,可获得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总额度最多10万元的年贴息。
  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并具备一定自有资金和相应条件的,可按其吸纳人员人均5万元以内的额度给予担保贷款,最高为50万元。对大学生自主创办的新兴项目,根据企业规模可给予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成功典型或者获得上级资助资金的,长沙市还有额外奖励。
  当上老板就能在长沙落户,凡大学生在长沙自主创业的,凭 三证一簿 (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簿)和工商登记证明,即可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在放宽创业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工商登记注册免收登记类、证照类收费,并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凡大学生注册登记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且无重大要件缺失的,实行即到即办。创业遇到严重挫折的大学生,可在长沙市享受到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


  创业可享3年税费减免
  大学生自主创业三年内,同级财政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减免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评定为成长性好的项目,可继续享受二年政策优惠。
  此外,长沙市还规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中心要建立大学生档案免费托管制度。大学生自主创业三年内申请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由纳税地知识产权部门对申请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用房用地政府出面解决
  凡经审核后可认定为大学生创业基地的,每年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资金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基地,工程报建费按照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执行,国土部门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房产部门应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在长沙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大学生企业经营用房实行第一年按每月900元、第二年按每月700元、第三年按每月500元减免经营用房租金。在长沙没有家庭住所的大学生,可由创业基地提供三年免费创业公寓或宿舍,也可参照廉租房政策,由房产部门给予每人每月160元廉租住房补贴。大学生在创业基地以外租房办企业的,也能享受一定资金补贴。


  参加老板培训政府也掏钱
  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对大学生开展SIYB( 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 )培训等免费创业培训,确保每个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参加一次以上创业培训。大学生到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合格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提供创业培训补贴。完成GYB( 产生你的企业想法 )培训每人补贴100元,完成SYB( 创办你的企业 )培训每人补贴500元。实现自主创业的,凭相关证照再给予每人800元补贴。



2018四川大学生创业政策


应征入伍者可一次性补偿在校缴纳的学费
  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补贴。
  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前给予一次性就业帮扶补助400元。
  免费师范毕业生项目: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免费攻读师范类专业,为四川省艰苦地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培养教师。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生活补助。优秀免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考核招聘。落实降低门槛的政策措施,可放宽开考比例和专业限制,设置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大学生。公务员公招考试中,特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
  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018四川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高校毕业生去艰苦地区工资高定1-2档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当年新招用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对其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艰苦地区工资高定: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2级。
  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从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00元。
  鼓励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官。聘期两年。任职期间,享受村官补贴(研究生2600元/月、本科生2200元/月,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月。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分年度向就读高校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


  2018四川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创业实体有补贴吸纳就业有补贴

  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可享受5—20万元的补助。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
  税费减免:2016年12月31日前,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大学生,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8陕西大学生创业政策


       一、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当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型企业,按规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留学回国的创业者,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二、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我省出资5000万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期限内不计息。毕业生合伙创业最高可贷款50万,贷款期间还有专门的导师对口指导帮扶。凡高校毕业三年以内、本人档案在陕西省内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参加过创业培训,获得创业培训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
  三、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费用。
  四、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五、免费创业服务。2014年至2017年,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六、落户优惠政策。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2018陕西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A.应届毕业生小明要就业

  招聘信息:可免费参加政府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招聘会与校园招聘会,免费注册公共就业人才网会员,获得招聘信息、发布求职信息等服务。
  职培补贴:定点培训机构可免费为小明提供不超过12个月的职业培训。
  求职补贴:如果小明是我省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其家庭享受低保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个人身有残疾,在其毕业年度内,而他本人积极求职,可享受一次每人1000元求职补贴。
  见习补贴:小明或他的毕业两年内没就业的师兄师姐到见习单位(我省人社部门备案登记的单位)见习,可申请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0元补贴;每月享受100元见习补贴。
  振兴计划:可参加振兴计划招录和大学生助学金项目。
  就业支持:如果有小微企业、县(不含)以下农业企业新招用小明,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其为小明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总和,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企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职称申报:如果小明在省内县及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需申报相应职称时,免除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B.应届毕业生小强要创业
  创培补贴:可接受SYB模块培训(意为“创办你的企业”),培训课时不少于150学时,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其中:培训合格的按1000元/人对创业培训机构给予补贴,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成功开业且在开业后6个月内提供不少于3次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开业单位(企业)正常经营的,再按800元/人对创业培训机构给予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
  另外,创业初期(限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期起3年内),参加IYB模块培训(意为“改善你的企业”)的仅可享受培训部分补贴1000元/人,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一次。
  项目推介:各级人社部门设立创业项目库,为有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创业项目信息。
  开业指导:组织相关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论证,提供开业过程中的信息咨询,指导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手续办理。
  档案保管:自主创业可享受免费档案保管。
  创业担保贷款:人个自主创业且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扶持;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扶持。
  孵化场地:小强拟创办或已创办(限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期起3年内)各类创业实体,具备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营业额以及吸纳就业人数,并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政府将以资金补贴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低于市场租赁价格的经营场地,并免费提供相关创业后续服务,创业孵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
  C.低保或登记失业的老王要就业
  就业帮扶:采取职业创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措施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职介补贴:注册职介机构可为老王提供免费职介服务,且劳动合同不少于1年,为职介机构给予每人150-250元职介补贴。职培补贴:定点培训机构可免费为老王提供不超过12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现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
  鉴定补贴:可获鉴定机构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每人只能享受1次,每次150元补贴给鉴定机构。
  社保补贴:老王实现就业了,如果是自己灵活就业的,补给个人;如果是单位吸纳就业的,补给单位。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补贴期限3年(部分5年),补贴标准是单位3项缴费的全额,或者个人3项缴费的2/3。
  公益性岗位补贴:如果老王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可享受公益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100%补。
  就业支持:如果有单位主动吸纳老王,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可获每人1000元的标准领取安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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