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增效剂2025年农业农村部制定了要求标准(NY/T4541—2025)
一、肥料增效剂 fertilizersynergist
在肥料生产或应用过程中,添加至肥料,通过改善肥料养分供应、促进植物养分吸收或调节土壤微生物及酶活性等,能够提高肥料利用率的一类非植物矿质营养、非激素类物质的统称。
二、肥料增效剂的原料和制备方法
主要分为天然/植物源材料提取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和化学合成物质三个类型。
其中,天然/植物源材料提取物主要包括:腐植酸、海藻酸、氨基酸、寡糖/多糖等;
微生物代谢产物主要包括:γG聚谷氨酸、γG氨基丁酸等;
化学合成物质主要包括:脲酶抑制剂、硝化抑制剂等。
三、肥料增效剂的质量指标
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于暂无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肥料增效剂产品可依据适用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执行。
四、肥料增效剂安全性
肥料增效剂添加至肥料过程中,不引起燃烧、爆炸等生产安全问题;增效剂在化肥生产装置上应用时,不腐蚀设备,不与肥料产生剧烈化学反应,不释放有毒有害气体;不对植物、动物、人体产生毒害,不破坏土壤环境。
五、标识和使用说明
1. 应在产品包装容器上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产品剂型、有效成分名称及其含量、产品执行标准号和/或产品登记证号、生产日期/批号、净含量、保质期、存储条件、检验合格证等。
2. 产品说明书内容应载明产品使用方法、pH 的标明值、水不溶物(液体)含量的最高标明值、水分含量(固体产品)的最高标明值、密度的标明值或者标明值范围、重金属含量的最高标明值、黏度的最高标明值,以及增效剂的耐受性和复配禁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