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避免汇算初期扎堆办理,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每日6:00至22:00)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接下来,带大家看一下如何通过手机进行预约~
办理方式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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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行办理。
个税汇算清缴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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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奖金计税方式如何选择?
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因此,此次个税汇算,如果有年终奖,需要在单独计税或者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之间做出选择。
温馨提示:对于我校大部分职工,选择单独计税较为合适。
2
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吗?
在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前,可以撤销退税申请(撤销次数的上限为5次/月)。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可以撤销申请,需办理更正申报。
3
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审核通过了,但又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能作废申报,但可以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4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纳税人办理汇算,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一般情况下无需纳税人提供其他资料。
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需要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
对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纳税人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
同时,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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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勿随意点击“申诉”
个人所得税APP中的“申诉”不是申请退税!误点“申诉”,会影响本人正常办理个税汇算清缴,请勿随意点击!
如若误点“申诉”,可通过“我要查询”—“其他查询”—“异议处理查询”,选择错误申诉信息点击“撤销”,尽快撤回申诉。
2
以往年度汇算清缴
申请2023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3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有符合条件但尚未申报的各类扣除,请务必在年度汇算时补充完整。其中,如果个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存在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请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中查询可扣除金额,在年度汇算时统一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