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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乘客坠亡,司机提出上诉

货拉拉乘客坠亡,司机提出上诉 法链科技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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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2月6日,周某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莎的搬家订单,当天20时38分,周某春与车某莎取得联系。跟车途中,车某莎坠车伤重,最后不治死亡。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

     今年3月3日长沙警方通报,2月6日15时许,周某春通过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莎的搬家订单,当天20时38分,周某春与车某莎取得联系。跟车途中,车某莎坠车伤重,最后不治死亡。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根据一审判决书显示当日20时38分,双方取得联系后,周某春等车某莎先后15次从1楼夹层搬运物品和宠物狗至货车上,耗时近40分钟。搬运过程中,车某莎拒绝了周某春的有偿搬运建议。当日21时14分,周某春搭载车某莎前往目的地,车行期间,周某春未按货拉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21时29分,周某春从佳园路右转至林语路,并在林语路继续向西行驶,车某莎发现后,两次提示其偏航。周某春先是未予理会,之后语气很重地对车某莎大声回复,称绕路不会多收费。周某春从林语路左转上曲苑路时,车某莎第三次提醒周某春车辆偏航,但周某春未予应答。随后,在车辆稀少、路灯昏暗的曲苑路中间,车某莎第四次提醒偏离导航,并将头伸出窗外,要求周某春停车。此时,周某春仍未予理会。之后,周某春发现车某莎身体离开座位,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上身已经探出车外。当时车速约为33公里/小时。见此情形,周某春只是打开双闪灯,并未立即停车制止和有效降低车速。随后,周某春再观察副驾驶位情况,发现车某莎已经从车窗坠落。此时周某春才制动停车,时间为当日21时30分许。周某春随后拨打120、110,21时45分救护车到达现场。2021年2月10日,车某莎经抢救无效死亡。

     “整个从提出偏航到最后‘跳车’只有1分钟,而她探出身子到‘跳车’的过程,又只有3秒钟,这么短的时间,我怎么预见得了,我根本想不到那么多。”周某春说。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该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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