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定义
目录
一、绿色债券定义
二、国内政策综述
(一)核心政策文件
(二)补充政策文件
(三)总结
三、绿色债券品种概述
(一)主要绿色债券融资品种
(二)主要绿色债券融资品种发行方案及流程
四、绿色债券市场概述
(一)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概况
(二)国内市场存续绿色债券概况
五、境外市场概述
(一)境内外绿色债券差异
(二)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概况
(三)离岸市场绿色债券发行概况
(四)香港联交所绿色债券发行情况
六、绿色债券市场概括小结
一
绿色债券定义
绿色债券旨在为能够解决气候变化的项目融资,可以由政府、银行、市政机构或企业发行。绿色标签可适用于任何形式的债务工具,包括私募债券、资产证券化、担保债券、伊斯兰债券等。绿色债券与一般债券明显不同的是,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环境效应的项目。按气候债券倡议组织使用《气候债券分类方案》的定义,绿色项目包括八个领域:能源、建筑、交通、水资源、废弃物、土地使用、工业和信息通讯技术。
与传统债券相比,绿色债券有如下特点:
(1)资金投资方向:与传统债券不同,绿色债券所募集资金应主要投资于绿色产业项目,鼓励设立专门的账户实现专款专用。
(2)债券期限:由于某些对于生态环境的投资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形成回报,因此债券存续期限通常会覆盖整个建设期和运营,目前市面上已发行的绿色债券大多为中长期融资债券。
(3)披露要求:由于发行人需向投资人和社会证明募集资金使用途径是在绿色项目并产生了真实的绿色效益,因此监管机构通常对于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有着更高的要求,并鼓励由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发行前进行绿色认证或评估,在存续期对环境信息披露及环境效益进行第三方鉴证。
(4)更容易获得政府支持:由于绿色项目所带来的正外部性,绿色项目更容易获得政府机构的政策支持,绿色债券发行也更容易获得优惠条件。
(5)绿色债券的投资者:绿色债券会吸引某些愿意为环境效益支付溢价的绿色投资者
二
国内政策综述
绿色债券起源于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发行的气候意识债券,在2007年至2012年,绿色债券市场主要由欧洲投资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等开发银行所主导。中国绿色债券的发行以2015年底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发行绿色债券作为起始点,随即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等机构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
(一)
核心政策文件
针对绿色项目的涵盖范围,市场普遍采纳的有人民银行(6大类和31小类)和发改委(12大类)两个版本绿色项目界定标准(在2019年3月公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之前),但其界定范围存在区别(例如:①发改委支持的绿色项目中包括核电类项目,但央行并未将核电项目列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发改委纳入节能环保重大装备、技术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等项目,但这些项目在央行目录中并未提及),具体政策如下:
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和与之配套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目录》中的6大类31小类包括:
1)节能。工业节能,可持续建筑,能源管理中心,具有节能效益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2)污染防治。污染防治,环境修复工程,煤炭清洁利用;
3)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节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尾矿、伴生矿再开发及综合利用,工业固废、废气、废液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循环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生物质资源回收利用;
4)清洁交通。铁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城乡公路运输公共客运,水陆交通,清洁燃油,新能源汽车,交通领域互联网应用;
5)清洁能源。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智能电网及能源互联网,分布式能源,太阳能热利用,水力发电,其他新能源利用;
6)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自然生态保护及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生态农牧渔业,林业开发,灾害应急防控。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经〔2015〕3504号)。《指引》中的12类包括: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绿色城镇化项目,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项目,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循环经济发展项目,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污染防治项目,生态农林业项目,节能环保产业项目,低碳产业项目,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项目,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其他主要指导性文件具体如下:
2016年3月和4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绿色公司债进入交易所债市通道正式开启。
2017年3月,中国证监会向中国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6号),该指导意见采纳了中国人民银行使用的绿色定义,但同时包括一些限制性条款,排除了与国家产业规划政策相抵触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该指导意见还鼓励券商、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绿色债券,推进上交所和深交所编制专门的绿色公司债券板块、指数等工具,以促进绿色债券投资。
2017年3月,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2017〕10号)。该指引是现有指导意见的补充,交易商协会将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评议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服务。
2017年12月下旬,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
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第20号),以提高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质量,该指引将在新的“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的监督下执行,绿标委于2018年12月7日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自律管理协调机制落地运行。
2018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绿色公司债券》,就绿色公司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监管要求进行说明。绿色公司债券方面,上交所允许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占比超过50%(或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比重虽小于50%,但绿色产业领域业务收入和利润均为所有业务中最高,且均占到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的),可不对应具体绿色项目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但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至少70%主要用于公司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
2018年12月,证监会发布《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二)》,鼓励绿色环保产业相关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发展,并表示如果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能源清洁化利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建设、绿色节能建筑等领域的项目现金流中含有中央财政补贴,有关部分可纳入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涵盖了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六大类,并细化30个二级分类和211个三级分类,是目前我国关于界定绿色产业和项目最全面最详细的指引。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预估还需要至少一年左右的时间,政策效果才能逐步显现,目前审核过程中仍普遍采用人民银行《目录》和发改委《指引》。
(二)
补充政策文件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三十五条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具体措施。
2017年6月,国务院批准广东、贵州、江西、浙江、新疆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各试验区陆续公布了发展绿色贷款、绿色债券及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的试验方案或任务清单,并致力于加快建设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体系。
2018年6月,人民银行宣布,扩大中期借贷便利(MLF)担保品范围,将绿色债券作为合格抵押品,将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经济的支持力度。
2018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银发〔2018〕180号),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结果纳入银行宏观审慎考核,鼓励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
(三)
总结
自从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发布绿色债券指引以帮助启动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以来,中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一直在加大力度,通过一系列政策鼓励绿色债券发行并提高其市场认可度。
目前政府激励措施主要面向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债纳入央行抵质押品范围等)如果政府可以针对非金融领域制定一系列差异化激励政策并切实落地,将有力支持绿色相关产品的创新和市场发展。
三
绿色债券品种概述
绿色金融核心就是投向绿色产业,其内涵本身十分丰富,包括公司绿色金融产品(主要是绿色项目贷款)、零售绿色金融产品(包括绿色建筑抵押贷款、绿色消费贷款等)、在传统绿色信贷基础上创新的投行与金融市场产品(包括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指数产品、绿色资产管理服务等)。
本文主要围绕绿色债券,根据其发行主体、交易场所等要素可细分为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绿色中期票据、绿色PPN、绿色短融、绿色ABS(广义债券包含ABS产品)等。
从各类别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来看,绿色金融债占据境内绿色债券市场的主导地位,根据东方金诚整理,2018年绿色金融债发行数量为38只,发行规模1,289.20亿元,数量及规模占比分别为29.69%和58.10%,另外绿色企业债和绿色公司债发行数量和规模位居前列,具体如下:

资料来源:东方金诚
因绿色金融债(为引导商业银行加大绿色信贷投放,人民银行推出该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故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下面重点探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和公司债。
(一)
主要绿色债券融资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3类中发行主体范围最广。
企业债发行主体是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是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债发行主体限于股份公司。
根据《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2017〕10号)的定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短融、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工具PPN等均属于该类)指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
绿色企业债与绿色公司债最本质的区别是适用项目标准的差异,以及审核机构的差异。
具体如下:

注:①公开发行大公募公司债,直接报送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小公募公司债,先交易所预审(交易所预审通过并出具无异议函后)、再证监会核准(履行简化核准程序);大、小公募公司债按发行对象进行区分,小公募公司债特指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大公募公司债则是向全部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二)
主要绿色债券融资品种发行方案及流程
企业发行额度除按净资产40%的上限计算外,一般以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授权的发行额度计算,3类绿色债券产品除报送主体及交易市场所存在差异外,其他发行审批流程基本相同,具体如下:

四
绿色债券市场概述
(一)
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概述
根据东方金城统计,2018年中国境内外绿色债券发行合计2,685.09亿元,约占同期全球发行规模的23.98%,为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发行国(第一美国、第三法国)。2018年中国境内“贴标”(符合绿色债券定义)绿色债券累计发行128只,发行规模2,218.92亿元,数量和规模分别较去年上涨12.3%和8.3%。2018年境内新发行绿色债券中包括111只信用债和利率债,发行规模2,067.19亿元。包括17只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151.73亿元。2018年境内整体新发行债券规模为43.8万亿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约占总发行规模的0.5%。
根据发行市场划分,2018年银行间债券市场绿色债券发行数量与规模占比均高达70%以上,共有67只绿色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发行规模共1,593亿元;上交所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及规模双增长,深圳交易所绿色债券的发行数量和规模依然较少,与2017年相比均有所下降;另外,有16只规模161.80亿元的绿色债券跨市场发行。
根据发行债券类型划分,绿色ABS快速增长。从2016年第1只绿色ABS发行到现在,截至2018年末中国共有30只绿色ABS发行,发行总额达315亿元。
根据中国债券市场划分的2018年国内绿色债券发行金额具体如下:

资料来源:《中国绿色债券市场2018年度报告》、国际创投整理
在募集资金投向方面,2018年绿色金融债仍占主导地位。剔除绿色金融债后(因绿色信贷是融资后再匹配项目,无法确定资金投放完毕前所投项目),2018年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发行共计73只,明确披露资金投向的有70只,募集资金规模共计740亿元。根据央行分类标准,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清洁能源(包括风能、光伏等)和清洁交通领域,2016年-2018年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如下:

资料来源:东方金诚、国际创投整理
在债券认证方面,86%的债券至少获得一个外部审查,第二方意见(Second Party Opinion)的使用正在迅速增加,权威的第二方意见鉴定机构有CICERO(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中心)、Vigeo评级、DNVGL集团、CBI(气候债券委员会)、Oekom研究中心、KPMG(毕马威)、Sustainalytics和Trucost公司等。绿色债券鉴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虽然占比最高,但其比例在2018年下降至40%,这是因为更多的绿色债券寻求了第二方意见。

资料来源:《中国绿色债券市场2018年度报告》
在债券的发行方面,兴业银行是全球第二大发行人,也是中国最大的发行人。其2018年的发行金额为665亿人民币(96亿美元),该银行2018年绿债发行量占当年中国发行绿债总量的23%。兴业银行绿债累计发行额达到1192亿人民币(174亿美元,其中100亿美元符合国际绿色定义),使其成为自2016 年以来中国市场上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人。
在债券的承销方面,国泰君安在2018年承销192亿人民币(29亿美元)等值绿色债券,自中国绿债市场开始以来累计承销483亿人民币(73亿美元)的等值绿色债券,这使得它成为国内绿色债券市场上最大的承销商。

资料来源:《中国绿色债券市场2018年度报告》
根据中央结算公司的分析,2018年国内市场的绿色债券票面利率略有上升,固定利率占大多数,但也存在递增利率债券交易,浮动利率主要用于离岸发行


资料来源:中央结算公司、Wind资讯
(二)
国内市场存续绿色债券概况
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4月25日,境内市场存续的绿色债券共567只(含ABS),发债主体所属领域涵盖金融、环境、建筑、租赁、交通等行业。考虑与集团业务的相关性,在下文统计中仅关注环境与公共设施、电力、热力、水利、新能源领域绿色债券发行情况(且剔除ABS)。在交易所上市流通的公司债发行数量占比约50%,具体如下:

截至2019年4月25日,市场存续绿色债券合计68只,发债主体共36家(上市公司20家,其中港股上市公司15家),发债总额为1,168亿元,资金用途多样涵盖绿色项目建设、置换前期贷款、补充运营资金等,具体如下:

注:上市地点中的上海、深圳分别对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
境外市场概述
(一)
境内外绿色债券差异
1. 规则差异
相较于国内央行《目录》和发改委《指引》作为绿色债券的明确审核标准,目前国际市场上接受程度较高的绿色债券标准是“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GBP)与“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 BondsStandard,CBS),均非强制性程序指引。
(1)GBP由国际资本市场协会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推出,是关于绿色债券发行的自愿性流程指引,其框架主要由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流程、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组成,提出了绿色属性的标准和确保真实性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2)CBS则由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开发,对GBP在低碳领域的项目标准进行了细化,将以规则为本的GBP转化为可评估的规则及行动,并补充了第三方认证等具体的实施指导方针。
两项标准互相补充,共同构成了国际绿色债券市场执行标准的基础。
2. 定义差异
(1)绿色项目范围差异。国内央行《目录》和发改委《指引》中涵盖的绿色债券范围与国际准则存在差异,一些在中国被认定为绿色募投的项目并不被国际投资者认可。不符合国际绿色定义的项目类型包括化石燃料发电站的更新改造、清洁煤和煤炭效率改善、存在社会或环境争议的水电项目,或没有披露功率强度的水电项目等。但在2016年-2018年间,中国绿色债券与国际绿色债券共识正逐步扩大,可预期未来有望向国际标准靠拢。
(2)募投比例差异。作为国际上一般的惯例(按CBI标准定义),至少95%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应与绿色资产或项目挂钩。然而,根据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初发布的指引,发债主体可以使用多达50%的债券募资作为一般营运资金。
(二)
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绿色债券市场2018年度报告》统计,全球范围内纳入CBI绿色债券数据库的绿色债券合计1,673亿美元(符合国际定义的中国绿色债券占全球发行量的18%,该比例较2017年增长33%),较2017年增长3%。全球第一大发行人是美国房企房利美,其绿色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201亿美元,第二大发行人为中国兴业银行,包括一只境内发行的600亿元(84亿美元)绿色金融债和一只离岸发行的9.43亿美元绿色债券。

资料来源:《中国绿色债券市场2018年度报告》
截至2018年末,全球范围内共有10家证券交易所专设绿色债券板块呈列相关信息(中国仅上交所一家于2016年3月推出绿色债券板块),且各交易所披露要求存在差异,卢森堡和伦敦的绿色债券上市要求最为严格。例如卢森堡和伦敦交易所要求绿色债券板块上市企业必须经过外部评审,同时卢森堡要求发债主体必须经过独立外部评审且要求事后汇报,伦敦要求独立外部评审并鼓励事后汇报。根据《绿色债券发展趋势:环球、中国内地与香港》中的数据,卢森堡和伦敦市场绿色债券上市数目超过亚洲和纽约。
(三)
离岸市场绿色债券发行概况
根据CBI《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中国内地绿色债券离岸市场发行规模占比从2017年的18%增长至2018年上半年的40%,离岸项目有所增加,具体如下:

资料来源:CBI《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
离岸绿色债券的最大发债主体仍是金融机构,公共交通企业及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规模亦位居前列。截至2019年4月25日,环保、新能源领域境内主体选择境外发行绿色债券的共4家,具体如下:

资料来源:Wind资讯
(四)
香港联交所绿色债券发行情况
香港首只绿色债券为金风科技2015年7月发行的离岸债券。2015年至2017年在香港发行的绿色债券仅9只,募集资金约36亿美元;2018年1-9月发行的绿色债券高达17只,发行总额约70亿美元。香港的绿色债券市场在2018年进入高速发展快车道。
审批程序上,在香港发行的绿色债券发行前后均要求香港品质保证局签发认证证书,保证局主要参照内地及国际标准制定《绿色金融认证计划》,为发债主体提供第三方认证。
政策支持上,(1)香港政府向绿色债券发行商提供资助,上限80万港元。鉴于外部评审费用约为1-10万美元,香港政府于2018年6月推行绿色债券资助计划,资助其取得香港品质保证局认证,资助涵盖外部评审全部费用,上限80万港元。发债主体资格包括发行金额不低于5亿港元、于香港发行联交所上市或于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买卖(新加坡亦有类似政府资助)。(2)香港政府推出全球最大主权绿色债券发行计划,发行不超过1,000亿港元绿色债券,用于政府绿色工程。(3)2017年12月,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支持香港全面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安排》,政策鼓励内地公司在香港发行绿色债券为一带一路项目融资。
六
绿色债券市场概括小结
(一)绿色债券相对于普通债券具有利率低、周期长、增信强等优点,是近年来绿色金融领域大力发展的融资工具。从2013年开始,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我国近几年绿色债券的发行体量大、增长快,已是全球发行量第二位的国家。同时,ABS等模式在绿色债券中的占比也在提高,金融工具的运用更加成熟。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绿色债券的发行将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是融资方重要的融资工具。
(二)绿色债券的资金投向中,能源、水、低碳交通和废弃物是主要的涉及行业。在过去,这些行业由于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等,对融资会造成不同程度的阻碍。绿色债券的出现可丰富上述行业的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投资能力,为企业的投资、并购保驾护航。
(三)从绿色债券的发行过程看,国有背景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方面,国企发行企业债、公司债更容易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另一方面,国企更受发行商、承销商和第二方意见出具方的认可。
本报告作者:张健夫、岑蓓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