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1.标普红利ETF(562060)与红利基金LOF(A份额:501029;C份额:005125)所跟踪的指数为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标普红利ETF(562060)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基日为2004.6.21,发布于2008.9.11,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标普红利ETF(562060)由华宝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管理人对本产品的风险等级评定为R3-中风险,适合平衡型(C3)及以上的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请以销售机构为准。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保证。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投资需谨慎!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2.标普红利ETF(562060)于2023.12.8成立,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收益率。
3.红利基金(A份额:501029;C份额:005125)由华宝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管理人对本产品的风险等级评定为R3-中风险,适合平衡型(C3)及以上的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请以销售机构为准。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保证。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投资需谨慎!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4.红利基金(A份额:501029;C份额:005125)成立于2017.1.18,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基日为2004.6.21,发布于2008.9.11,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红利基金A类份额2019-2023年分年度净值增长率及其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分别为:19.21%、9.48%、23.73%、-4.42%、12.69%及14.97%、1.32%、16.12%、-8.18%、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