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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申报提示期末留抵税额/不得抵扣税额与征管系统不一致咋回事?

免抵退税申报提示期末留抵税额/不得抵扣税额与征管系统不一致咋回事? 进出口财税通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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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8月初,生产企业在做免抵退数据自检时遇到如下疑点提示:企业申报的期末留抵额与征管系统中(所属期起:XXXX-

免抵退税数据自检疑点问题解析

问题背景与处理方案

在8月初,部分生产企业在进行免抵退数据自检时,遇到以下两类常见疑点提示:

  • 申报的期末留抵额与征管系统中的不符。
  • 申报的不得抵扣税额与征管系统中的不一致。

这一情况是由于7月底审核系统的升级引发的。此次升级新增了对免抵退税申报所属期与当月增值税申报所属期一致性强制比对的监控功能[1]。然而,企业尚未申报增值税的所属期数据时,征管系统无法推送相关信息给审核系统,导致免抵退税的数据自检中出现期末留抵和不得抵扣税额不符的问题。

例如:如果某企业在2019年9月申报免抵退税,而免抵退所属期为201908,则可能因未申报增值税所属期201908数据而导致数据比对失败。

即使某些企业已经申报了增值税,在申报免抵退税时仍有可能出现此类问题,因为征管系统尚未来得及向审核系统推送最新的数据。建议等待一段时间后再尝试重新申报。

这类疑点实际上是之前常见的“没有从征管系统传递过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问题的一种新表现形式。

解决方案

对于上述数据自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采取如下应对策略:

  1. 如果申报数据中还存在其他疑点,请优先调整这些疑点并重新生成申报数据。
  2. 若仅出现这两个疑点且无其他异常,则无需调整,可待相关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完成后,再提交免抵退税申报。
  3. 已申报增值税但仍出现该提示的情况,只需稍等片刻后重新申报即可解决。

此外需注意,税务机关每月前3个工作日通常会进行审核系统的维护或升级。因此建议出口企业尽量避免在这段时间内进行申报操作。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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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进出口会计实务、外汇、报关、出口退税、业务实操等培训咨询服务。 由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库成员、某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特邀讲师、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中国国际商会跨境电商行业委员会专家讲师、税友亿企赢财税学院专家讲师王术芳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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