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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取消这些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附清单)

4月1日起取消这些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附清单) 达迅国际物流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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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磷化工产品全额取消,电池产品分步退坡

据最新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对部分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敏感商品实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此次调整涉及光伏、磷化工及电池三大类商品,旨在优化出口结构、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核心内容

1. 光伏及磷化工类产品:2026年4月1日起全额取消出口退税

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附件1所列271项商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
涵盖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硅片、多晶硅、光伏逆变器等全产业链产品,以及部分磷化工中间品
出口日期以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2. 电池类产品:分两阶段退坡,2027年起全面取消

2026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
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涉及产品包括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镍氢电池等(详见附件2)。

3. 消费税政策维持不变

对上述商品中同时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如部分铅酸电池),其消费税出口退(免)税政策不受影响,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政策背景与影响

此次调整是在2024年12月已下调光伏、电池类产品出口退税率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遏制“两高”产能无序扩张:光伏、电池行业近年投资过热,部分环节存在严重产能过剩;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减少高耗能产品出口,引导企业向高附加值、低能耗方向升级;
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欧美等市场频繁发起反补贴调查,取消退税可降低“政府补贴”指控风险;
优化外贸结构:从“量”向“质”转变,鼓励技术、品牌、服务出海,而非依赖价格竞争。

三、企业应对建议

1

确认产品是否在清单内
立即核对出口商品HS编码是否属于附件1(光伏/磷化工)或附件2(电池),可通过海关总署或电子口岸查询。

2

调整出货节奏

光伏类产品:3月31日前完成报关出口仍可享受原退税率;
电池类产品:2026年内出口可享6%退税率,2027年起无退税。
3

重新核算成本与报价
取消退税将直接增加企业税负(约9%–13%),需在订单谈判中提前体现,避免利润被侵蚀。

4

探索转内销或海外本地化生产
对于长期出口企业,可考虑通过海外建厂(如东南亚墨西哥)规避政策影响,或开拓国内市场。

5

关注配套支持政策
政策同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申报绿色工厂、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未来或有专项扶持。

重要提示: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严格以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发货日、订舱日或离港日。

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 更新时间:2026年3月21日
注:附件1、附件2完整商品清单请以官方文件为准,建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报关行索取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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