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汇划转业务合规指南
适用范围及管理原则
境内外汇划转是指境内机构之间通过外汇金融机构办理的外汇转账、汇款行为,不包括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拆借或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和结算,仅允许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的情形下办理外汇划转。
允许划转的情形
经常项目下允许划转主要分为两类:
- 货物贸易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区外交易、深加工结转项下的收付款、具备委托代理关系企业间的外汇划转(如委托方向代理方支付进口款项、代理方向委托方划回出口收汇)。
- 服务贸易类:包括运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划转、承包工程项下的分包及联合体成员间划转、服务外包相关费用、公务出国垫付费用归还、保险项下费用划转等。
单据审查与申报要求
无论金额大小,银行在办理服务贸易境内外汇划转时,均需审核并留存交易单证。同时,境内外汇划转不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但必须完成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相关的外汇收支信息申报。
特殊账户处理
NRA或OSA账户与境内发生外汇收付时,应按跨境交易处理,境内机构须按规定填写涉外申报单据。
违规处罚
违反境内外汇划转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将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审核凭证的,亦将受到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