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内发生多起境外网络诈骗分子利用网约车接送包裹方式转移诈骗财。网络诈骗分子在网上钓到被害人后,在网约车平台上下单(只运货不接人),利用网约车司机运送被诈骗财物(一般为现金或黄金、等财物)。现省内已有上百名市民被骗。
那么,如何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我该如何识别?
订单只送货不送人。这是利用“网约车投送”诈骗案件最大特征。
订单起点
①订单送货不送人
②起点在银行网点、黄金店铺、大额卡券大型商场附近。
③将黄金/现金打包伪装。如:用纸盒包装,有时也将黄金、现金、加油卡等做精美包装。
④ 乘客无法提供收件人联系方式。
⑤乘客主动提出另给“好处费”。
⑥乘客索要司机真实联系方式,拍摄司机照片及车辆照片。
订单目的地
①接货人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携带背包等。
② 接货人不见面、不现身收货。
③ 接货人抵达终点后又更改目的地。
其他情况
① 乘客中途下车,并要求司机继续送货;
②乘客中途改变送货地点。
我该怎么做?
1、只运货不送人的订单,尤其对包裹、违禁物品、易爆物品等物品应拒绝运送。
2、遇到可疑包裹,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做了工具人,会被处罚吗?
法律层面:
明知故犯。主观明知且积极参与。如果司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行为,仍然积极参与其中,为诈骗行为提供帮助或促成交易等,那么会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
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知情。如果司机对诈骗行为确实不知情,没有犯罪的故意,那么司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害人。
平台层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