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合发展动态
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74.9万家——新型主体唱主角 适度规模有效益
“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超过承包耕地总面积的三成;到今年10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74.9万家,超过全国农户总数的四成。”在农业部近日召开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座谈会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已成为趋势。
土地政策释活力
在上海松江区,要成立家庭农场,不仅有门槛,还得竞争上岗。土地由村集体统一流转后,须通过民主评定和村民代表投票同意才能经营。“这是为了确保把土地交给真正有能力从事农业的人。”53岁的农场主沈忠良,有10多年的土地流转经验,2007年竞争上岗,承包了146亩土地,成为松江区第一批家庭农场主。
种植面积大了,农机供不应求。2015年,沈忠良联合4户有农机的农户,组建了农机互助点,并与周边农场签订了协议,为1000多亩地提供农机服务。“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也鼓起了沈忠良的腰包,“去年净收入20多万元,一点也不比外出打工差”。
以“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合作社”“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模式为主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两年在全国各地涌现。据专家估算,我国农户平均经营规模只有0.6公顷,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要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消化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带来的影响,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是必经之路。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提出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制度基础。
各地加快建设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已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85个,聘任仲裁员2047人,每年受理并调处各类土地纠纷6000多起,切实保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江西省搭建了11个市级、102个县级、1454个乡级农村土地交易中心,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服务。
为鼓励农户放心流转土地,上海松江区每月给60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发放150元的退地养老补助金,把农保养老金提高到镇保水平。并尝试引入保险公司开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产品,“将农民土地流转风险降到最低,消除后顾之忧,也让我们流转土地变得更容易。”沈忠良说。
土地流转呈加速之势,目前,全国2.3亿农户中约30%的农户已流转了土地,在一些东部沿海地区,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经超过二分之一。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超过350万户。
金融保障兜底气
27岁的浙江湖州小伙子孙建龙是位不折不扣的新农民。几年前从学校毕业后,孙建龙从其父亲手中接过尹家圩粮油保值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担子,当起合作社的领头人,“接手后合作社面临规模扩大、设备更新等棘手问题,资金很为难”。
解决孙建龙燃眉之急的是湖州信贷支农政策,孙建龙与湖州银行等建立起信用合作关系,银行滚动提供低息贷款300万元,各级财政给予3%的种粮贷款贴息。
更幸运的是,尹家圩粮油保值农机专业合作社今年还被农业部纳入了新农人直报平台试点范围,直接获得邮储银行100万元的信贷支持。该平台通过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补贴和培训等服务,将逐步实现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精准定位、动态跟踪、定制服务。
农村金融改革正成为吉林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抓手,当地先后创新开发了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等涉农金融产品,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就已发放9.24亿元。2016年,吉林省财政还拿出2300万元专项用于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
依托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及民间组织成立的农业投融资平台和贷款担保平台,各地通过促成银保合作以及探索财政投入与信贷资金结合的新模式,有效满足新型经营主体资金需求。
除了创新融资渠道,惠农补贴也跟紧脚步。“种粮直补、农机补贴、农资补贴……这些年国家对种地农民的补贴越来越多,今年平均一亩地我能享受补贴150多元。”王崇杰是河南省范县杨集乡王马桥村的农民,2008年牵头成立了范县农民专业合作社。
补贴减轻了王崇杰不少负担,王崇杰给记者算了笔账,按照当地的农机补贴政策,买1000元的农资可以省300元,截至目前,他共拿到的农机补贴多达六七十万元。在种粮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及时优惠的补贴,对于保障王崇杰的种地收益无疑能起到最直接的作用。
近些年,各地在不断完善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山东省今年调整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小麦种植面积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每亩补贴60元。江西省重点支持50亩至300亩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对粮食烘干、工厂化育秧、机防等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补贴额度最高为设备总价的50%。
模式创新有效益
费明锋曾经是名“北漂”,开过服装店,做过小买卖。2007年,他回到老家湖州,投资30多万元购买了200头种羊,开始小规模养殖。“一开始想得很简单,养几只羊还不容易?”但好景不长,半年后,费明锋的羊感染了瘟疫,死了不少。
眼看就要血本无归,“幸亏有湖州市畜牧兽医局的帮助,羊病才得到了控制。”吸取教训的费明锋,在市政府的建议下报名参加湖州农民学院职业农民培训,如今他已是一名湖羊养殖专家,家庭农场的湖羊存栏量达3000头,年产值近500万元。
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湖州市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着力点之一。通过教育培训、财政奖补、农村金融等多项举措,截至目前,湖州发展了1010家家庭农场、123家合作社、239家龙头企业。2010年,湖州还建立了全国首家地级市农民学院,已累计培养农民大学生2275名。
多地还在摸索多种经营模式。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有个“土地管家”——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专替一些长期在外打工、家中留守人员没有能力种地的农户耕种土地。合作社每亩地收费660元,提供一年两季粮食生产的一条龙服务,农民在家什么都不用管,粮食送货上门。
“你在外打工挣钱,我在家帮你种田。”天华合作社理事长刘天华说,对农户而言,土地托管能够让其“离乡不丢地、不种有收益”;对合作社而言,农民要先掏钱预约他们的“种地服务”,能够减少种粮的前期投入,一举两得。
“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相当于给农民当‘土地管家’和‘生产保姆’。”刘天华说,河南正积极摸索这种做法,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的前提下,以购买服务形式,实现合作社为农民代管粮田。不仅能够吸引更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同时还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土地经营分散、种粮效益低、农技推广难等问题。
原文链接:
http://www.farmer.com.cn/xwpd/jjsn/201611/t20161123_1256276.htm
二.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创新
以科技创新破解土地难题
土地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土地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是一项历史性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力推进土地科技创新和学科发展、全面落实土地科技创新战略、加快补齐土地科技创新短板的需求已日益迫切,亟待引起各方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土地科技创新重要意义
加快土地科技创新,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三深一土”科技创新战略的迫切需要。
科技创新是引领和保障国土资源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及相关配套文件已制定了全面实施深地探测、深海探测、深空对地观测和土地科技创新四位一体的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确立了“三深”战略领域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土地科技水平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这是“十三五”和今后更长时期国土资源科技创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也是综合考虑我国土地科技发展现状、粮食安全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
加快土地科技创新,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土地科技创新比较薄弱,特别是土地工程技术发展滞后,伴随出现了一系列深层次土地开发利用问题。一方面,虽然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做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但耕地利用和管护中的问题还很突出。另一方面,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利用现象普遍存在,土地立体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技术严重滞后。实行土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护、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根本动力在土地工程技术创新,通过技术创新破解土地资源保护和保障瓶颈,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快土地科技创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一是部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调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分区域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二是部署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支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三是部署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增强土地系统循环能力,维护土地生态平衡。这些战略和行动的落地,都需要先进的土地科技支撑与人才保障。
加快土地科技创新,是全面推进“三深一土”科技创新战略的迫切需要。“三深一土”科技创新战略是增强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国土资源事业可持续发展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地质、海洋、测绘地信领域各自拥有相对成熟的科技创新队伍,“三深”探测已经取得重大成果,但土地科技创新研究尚有明显差距,科技基础比较薄弱,创新导向不够清晰,土地学科建设滞后,整体创新能力不足,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战略需要明显不相适应。所以,亟须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土地科技创新,推动形成“三深”与“一土”科技创新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全面提升土地科技创新能力水平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加强动态开放多层次的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土地科技协同攻关
瞄准世界土地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国民经济主战场,强化土地科技创新。一是面向土地资源保护,加强土地工程技术创新。深化对耕地保护的理论认识和规律研究,拓展农用地质量调查与监测技术,开发和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技术,着力研发耕地质量和产能提升、退化土地治理、荒废土地利用、土地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加强土地工程化和生态化技术应用。二是面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国土空间优化开发技术创新。加强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和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基础理论研究,全面发展土地资源调查评价与监测、国土空间规划与多规融合、建设用地布局与规模控制、建设工程节地、土地立体开发等关键技术,持续发挥缓解国土资源环境约束压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的作用。三是面向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加强“智慧国土”技术创新。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资产核算的理论研究,大力发展自然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监管的共性关键技术,创新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理论方法,研发智慧国土工程技术及监管平台,完善国土资源质量检测技术和标准体系,构建现代化智能化自然资源管理体系。
积极谋划申报土地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推进“三深一土”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战略全面落实。一是耕地质量提升与管护方面。主要研究耕地质量关键要素时空变化规律及其对生产力形成的协同作用机制;研究耕地质量改良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研发耕地质量指标动态监测关键技术及产品装备;完善耕地质量与生产力估算模型及预测预警系统。二是国土优化开发理论与技术方面。主要研究土地生态系统要素、结构、功能、格局及相互作用机理;研究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演变规律及优化开发技术;研发建设用地再开发、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矿区国土恢复治理、海岛海岸带国土开发与保护和低丘缓坡生态开发等技术体系。三是国土资源大数据与智慧国土构建方面。研究国土资源全尺度数据整合与大数据构建技术;研究国土大数据深度挖掘与知识发现及实时感知与决策支持技术;研究建设国土资源全覆盖、全流程、全要素、全天候的综合监管平台。
加强动态开放多层次的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土地科技协同攻关。目前,土地领域科技创新平台比较少,制约了土地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跨越。为此,一是加快组建新型土地科技创新机构。搭建国家土地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开展系统化、协同化的科技创新攻关。二是积极推进土地科技协同创新攻关。要打破系统壁垒,推动人才、技术、资金、项目和市场等创新要素整合。国土资源重大创新任务,可由相关单位共同组建研发团队,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先进装备研制;并注重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改进完善科技创新机制,进一步激发土地科技创新活力。要逐步消除传统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一要切实改进科技创新管理服务工作。科研主管部门要推进简政放权,赋予科学家更大自主权,支持创新团队建设,提升创新服务水平,改善科研经费管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更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工作环境。二要完善创新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着力改进现有人才评价考核方式,用足用好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促进创新人才跨部门、跨单位、跨地域流动,培育复合型科技创新人才。三要创新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机制,拓展多元化投入渠道。统筹土地调查、评价、规划、整治和管理等方面的研发资源,建立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和科技成果需求反馈制度,努力提升成果转化率和综合效益。四要强化土地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衔接,提升试点示范带动能力。土地科技创新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需求,部署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创新和试点示范应用。
加快推动土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土地学科建设地位不够,在高校中难以形成以土地为重点的学科,应尽快构建具有国际水准、中国特色的土地学科体系
当前,土地学科体系仍然很不健全,在现行的“学科分类与代码”中没有专门的土地学科位置,土地学科建设地位不够导致在高校中难以形成以土地为重点的学科。土地科技创新的核心是人才,根基在学科。加强土地学科建设与实施土地科技创新战略相互促进,加强土地学科建设已刻不容缓。
研究确立土地学科建设的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我们应组织开展土地学科建设研究,以土地学科理论与技术内涵为核心,以“土地+”为一级学科基本架构,制定推进土地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构建具有国际水准、中国特色的土地学科体系。
科学制定土地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和协调机制。在综合考虑高等院校的科研队伍、科研能力、教学情况、工作条件等基础上,科学制定土地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学科建设布局和总体安排。
大力推进土地学科研究生教育。支持高等院校拓展土地学科研究生教育及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在大力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土地科技人才的同时,让广大土地工作者享有更多接受土地学科高等教育及培训学习的机会,提升土地工作者整体科技素养。
原文链接:
http://www.farmer.com.cn/xwpd/btxw/201611/t20161122_1255976.htm
三.现代农业
江苏力推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市县全覆盖
高标准日光温室一栋连着一栋,温室内,有的正在进行水肥一体化喷滴灌,有的机械化收割着蔬菜。温室不远处是基地农产品直配中心,工作人员将农残检测合格后的蔬菜分类打包、装车。这是记者近日参加江苏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现场会时,在昆山基地看到的场景。
昆山蔬菜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只是江苏首批认定的24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之一。去年起,江苏围绕全省各地主导产业发展科技需求,创新推进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搭建农业科技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公共服务平台,使之成为科技成果遴选田间超市、职业农民培训田间课堂、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阵地、农业科技致富样板以及农业决策参考现场。全省力争每个市、县建立1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到“十三五”末建成100个,涵盖粮油、果蔬、茶叶、畜禽等产业。
江苏省农委副主任蔡恒说,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是江苏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着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迫切要求,是加快推动农业科技集成创新的重要手段,也是努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
据了解,江苏优先鼓励和支持农业推广机构牵头与科研、教学单位、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建立示范基地;基地位置要求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高标准基本农田、永久性蔬菜基地等区位条件较好地区,粮油作物核心面积100亩以上,设施园艺和生态循环等面积50亩以上,畜禽类为省部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基地运行以“基地+专家+新型经营主体+职业农民”模式为主,每年须引进一批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和先进经营理念展示、示范、推广,举办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800人次以上。
原文链接:http://szb.farmer.com.cn/nmrb/html/2016-11/23/nw.D110000nmrb_20161123_7-01.htm?div=-1
四.土地确权登记
河南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为推进和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近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农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河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落实“一户一宅”的规定,按照不同历史阶段对超面积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妥善处理已有的土地登记成果。
《意见》指出宅基地使用权应该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意见》要求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应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通过继承房屋等其他合法形式取得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在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中,河南省要求充分发挥村民组织作用,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中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妥善解决农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使用宅基地年代、土地权属认定、是否经过处理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严格规范宅基地登记发证行为,禁止搞虚假土地登记,禁止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原文链接:http://szb.farmer.com.cn/nmrb/html/2016-11/23/nw.D110000nmrb_20161123_4-01.htm?div=-1
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黄浦江畔回荡改革强音——上海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样本观察
黄浦江,奔腾不息,汇入长江,奔向东海。农村改革,曲折艰难,过浅滩、涉深水,永不停歇。
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上海改得早、改得彻底、改得卓有成效,被学者和媒体誉为“超级农改”“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其特点可用“广、深、活、新、惠”五字概括。
“广”度来自镇、村、组三级联动改革,“深”度来自追根溯源,从1956年开始算起,“活”指的是改革探索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从体制机制到形式路径的一系列创新构成了“新”的内涵,“惠”则体现在农民得实惠、集体经济得发展的改革效果。
2011年是个关键年份。上海市委、市政府把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列为重点调研课题,建成了市、区县、乡镇、村四级联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并完成了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农龄统计公示工作。随后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若干意见》(沪委发[2012]7号)和《关于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若干意见》(沪委发[2014]70号)两个文件。
“7号文件”明确了“社区经济合作社”的改革形式,而“70号文件”则确定了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新型产权制度的目标,并提出了村级、镇级产权制度改革的时间表。
2015年又是个关键年份。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市长杨雄提出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更加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市人大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列为本年度监督重点项目,加强调研跟踪、监督改革的进程。
截至2016年上半年,上海完成集体经济产权改革的村已达1547个,占总数的92%;17个镇完成了镇级产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涉及全市镇、村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达到500万人。2015年度,110万人率先分享到集体经济改革红利,分红总额超过12亿元,人均1025元,户均4100元。
上海的改革,通过资产变股权、农民做股东,实现了还利于民、赋权于民;上海的改革,历经风雨、遍地开花、硕果累累、经验可鉴。
一道绕不过去的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没有退路,越早越主动,越晚越麻烦,必须取得实质性突破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把农民的‘三块地’搞搞清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再把集体‘三资’搞搞清楚,事情就比较透彻了。”
说这话的,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雷,他在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任上多年,脑子里“七七八八”装满农村改革发展的图纸。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改革,不是改变集体所有制,而是选择一种更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安排,把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项财产权利界定清楚。”
很显然,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说到底是利益的再调整。改变集体资产过去名义上“人人有份”实际上“有份无权”“产权虚置”,以及被人为侵占等现象。
上海市委农办研究室主任、市农委农经处处长方志权分析认为,这项改革覆盖所有乡村,难度极大,可以说“前无古人、旁无借鉴、情况复杂、影响广泛”,是典型的改革深水区和硬骨头。毕竟,改革有“几怕”:怕翻历史旧账、怕引发矛盾、怕失权失利,尤其会触动镇村两级干部的权利乃至利益。区县一级乃至更高领导层面考虑更多的,则是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农村基层的社会和谐。
但是农村改革要深化,“家庭经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中“统”这一块,不能悬空。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流失、“小官巨贪”的憎恨,对改革的呼唤,也是强大的驱动力。
早在2007年10月,农业部印发《关于稳定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选择率先改革“经营性集体资产”这个重点,涉及经营性土地上的收益、集体经营的企业等。
在上海,流动性集体资产规模达三五亿元的村根本不稀奇,最富的村存款高达20亿元,这是改革开放之后集体经济“这只鸡下的金蛋”。孙雷说:“如果最广大的群众享受不到红利,搞不好会鸡飞蛋打,可能带来冲击波,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事件。”
总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道绕不过去的坎,没有退路,越早改越好,越晚越麻烦。
2010年,上海市农口部门花了大半年时间,对9个涉农区县的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2011年又对中心城区拥有农村集体资产的五区六镇进行核查,彻底摸清了家底,理顺产权归属关系。账内资产做到账物、账账、账表相符,账外资产在清理核实后进行登记造册:对产权关系不明晰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处置;对清理出来的不实资产,按有关规定和民主决策程序及时进行处置。截至2011年底,上海农村三级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为3230.6亿元。
从2011年起,按照“制度+科技”的办法,依托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上海市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陆陆续续,把全市涉农126个乡镇、1711个村、22595个队的农村集体“三资”数据全部录入。
平台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报表分析、预警预报、“三资”公开和领导查询等八大模块;结构上分为市、区县、乡镇、村四级,功能各有侧重。利用网上“农民一点通”,可及时查询到本村的资产概况、收入情况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上海人做事精细,基础性、准备性的工作进展井井有条,“七七八八”都要考虑进去,改革当然也在渐次推进。
记者采访中,接触到的各级干部,常常会把“7号文件”和“70号文件”挂在嘴边。新任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张国坤说:“这两个文件,体现了顶层设计,指导改革全面深化。”他先后在崇明、闵行任职,期间就是在这些顶层设计的指导下,扎实实践,大胆创新。
上海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政策配套体系由“1+1+X”组成,即“7号文件”+“70号文件”+相关配套文件,随着X不断细化完善,目前形成了“1+1+13”十五个政策文件。这一套政策文件,形成了理论体系和整体制度设计,明确了改革的主体、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明确了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指导为什么改、改什么、怎样改,提出改了之后该依据什么分红、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如何探索出农村社会治理新模式等等。
往更大层面追索,“中央精神+理论研究+市级设计+基层探索”,汇聚成上海市农村集体产权的改革强音,诞生了以村改先行的“闵行模式”、以镇村联动的“松江模式”,才会有全市范围蹄疾步稳的整体推进。
村一级改革应改尽改——清产核资、界定成员、锁定农龄、量化股权、组建经济合作社,环环相扣,稳步快速推进。走在雨中的陶桥村,便走进了上海乡村的“秋色赋”,立体,丰富,安宁,还有憧憬。
“我们村是2014年8月启动村级产权改革的,6个月就完成了,去年12月底,又被纳入‘村经分离’示范点。”村支部委员唐翠霞说,“虽然社员还没有拿到分红,但每个社员都知道,村里的集体资产包括经济合作社账上的200万元现金从此看得到、摸得着了。”陶桥村位于浦东新区惠南镇,共有697户,1724人。一个普通村,6个月就完成了改革,放在2012年之前,不可想象。
2013年,记者亲身经历了闵行区七宝镇号上村农龄统计第二次张榜的日子。在前往村委会的路上,党总支书记张龙标和副书记许顺辉的心几乎提到了嗓子眼,他们担心群众不满统计结果而“闹事”。
记者看到在村委会农龄统计公示墙上,该村4个村民组,按照1956年1月1日到1994年3月31日、1994年4月1日到2009年6月30日两个时间段做的统计,1200多人的农龄一目了然。
当时62岁的村民魏德兴告诉记者:“资产不清,老头子和儿子也要打破头,更何况村民与村民、村民与干部之间呢?村里农龄统计工作事前做得非常细,股权设置按农龄股和人头股的做法,得到了村民拥护,自然不会有矛盾。”
清产核资、界定成员、锁定农龄、设置股权(份额)、组建经济合作社,环环相扣,是上海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经验。市农委总经济师王国忠说,落实到最终的股权(份额)上,包涵了户籍人口基本股、土地承包经营权股和历史劳动贡献股等几个重要组成部分。
共和国的历史不会忘记,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广阔天地间,父老乡亲们拿着地契、牵着水牛、扛着农具,大步走向集体化,创造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的积累,从1956年合作化运动算起,有半个多世纪的跨度。
“界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历史的旧账不能不厘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形成,是所有成员长期劳动和不断积累的成果。”孙雷年轻时插过队种过地,当过乡镇党委书记,他至今记得,七十年代时社员们每年能从集体分得红利,自那时起,集体经济的概念根植于心底。
记者查阅《关于本市开展农村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委农办[2012]30号)文件得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是在参照1996年《上海市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八字方针”——户口在队、劳动在册。
就是说,从1956年至今,无论何时加入户籍、投入过劳动或资产的人员,不管时间长短、贡献大小,都要厘清楚、算进去。农龄如何计算呢?统计时段也自1956年1月1日算起,成员个人从16周岁起算;以年度为计算单位,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在这个操作办法上,所有相关联的人员都纳入农龄统计对象,包括嫁娶者、插队知青、乡村教师、大中专学生、参军、征地安置非农、劳教服刑人员、去世人员等十多类对象。这些对象现在仍是社员的,就把农龄折算成股份;而非社员比如返城知青、招干列编成员等,则建议采取一次性买断农龄的方式。
截至2011年底,上海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91.5万人,总农龄数12559.2万年。这个数据,是所有村居全部计算清楚后、统计汇总得来的,来之不易。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以普陀区长征镇红旗村、闵行区虹桥镇虹五村等为代表,曾经掀起过上海市集体产权改革的第一波浪潮,但是推进速度很慢。“为什么那时候推动难?基础性的工作没做到位,关键点和突破口都没有把握好。”上海市农经站副站长张建官告诉记者。
直到2011年,闵行区的“村改”才完成30个,而在2012年推进了一大步,当年完成23个村,股民数则从3.5万人剧增到近10万人。
如何确定股权,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成员呢?闵行区探索出三种股改模式:一是存量折股,村集体资产按农龄全部量化折股给集体组织成员,村民股份的总和即为村集体的总股本;二是增量入股,存量改制条件不具备、征地量大面广的村,由镇、村集体、村民共同出资组建新的经济实体;三是资产按农龄量化,股份按人口设置,即集体资产按农龄量化并兑现给村民,然后,由符合条件的村民按统一股份设置出资入股。按规定“不设干部股”,是一道硬杠杠。
村改先行的“闵行模式”,为全市村改提供了许多宝贵借鉴。
2014年底,上海784个村完成了改革;到2016年上半年,达到1547个,建立健全了组织治理机制,并全面推行了村经分离。原则上1677个村应改尽改,少数即将撤掉的空壳村、严重负债村、历史遗留问题多的村,需要进一步研究具体改革办法。
孙雷说:“群众呼唤改革,可是真正让他主动参与进去,还是有一定难度。看到先改村真的分红了,乖乖,积极性来了,后来的推进速度就快了。”
在股份合作的形式上,城市化地区,一般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和社区股份合作社,农村地区则主推农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从经营管理、资产增值和股东收益上全面考量,三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各有长短,仍处于探索完善之中。
镇一级改革推行“三级联动”——把土地份额考虑进去,把集体资产与财政性资产分开,彻底解决了权益主体模糊问题相比较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燎原之势,乡镇一级的改革,动起来难度很大。而如果不动这一块,改革就是不彻底的。
随着改革实践的深化,上海市的改革设计者们认识到:对“三级所有”的集体资产改革,应该要“三级联动”。尽管步子大小、步调快慢,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但早晚要动,不动不行。
恰恰与其他省份相比,上海要动镇一级集体资产“这块蛋糕”,难度更大,因为其数量庞大、来源多样、结构复杂,长期以来产权更不明晰。
上世纪九十年代,上海在进行集体企业改制的时候,土地和厂房没有卖掉,作为集体资产保留了下来。而随着时间推移,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这笔宝贵资产在不断积累增值。2014年发布的统计数据表明,镇、村、队三级拥有集体总资产4952.38亿元,其中镇级3511.75亿元,占70.9%。
市农委秘书长邵启良说,一直以来,镇级领导有“两个口袋”,一个装财政收入,一个装集体资产收入,两个口袋里的钱混用。一旦产权明晰了,可能会不适应、感到受约束,甚至感到有些工作不好开展。
“各级党委政府一直在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而绞尽脑汁,而摆在眼前的庞大集体资产,农民兄弟们却看不到摸不着,这难道不是一种矛盾吗?”2008年,时任松江区委书记盛亚飞认识到了“早晚要动,不动不行”。镇级集体产权改革的大幕,随之拉开。
盛亚飞选择新桥镇试点先行,请市农委专家指导设计,带领区农委、区政研室等职能部门多次调研,提出“探索以镇级为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侧重于研究“撤制村组集体资产处置”等问题,边研究边推进。
2009年12月1日,“新桥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宣告成立,集体资产“三级所有”在那一刻起变为“一级所有”,标志着松江区也是上海市首个镇级产权改革完成。
在随后的探索中,松江区各街镇陆续跟进,并形成了两种改革模式:其中5个镇采取“一级模式”,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回购村、组集体资产,成立镇级经济联合社,股权明确分配到全镇农民个人;9个镇采取“二级模式”,成立镇级联合社和村级合作社,对集体资产仍实行两级经营管理,主要是农业地区、未完成撤村及村级资产体量较大的镇。
“一级模式”的改革设计相对复杂:一是要对全镇所有集体“三资”,再来一遍地毯式的清产核资;二是要考虑,把土地资产纳入改革范畴、土地收归镇级联合社管理之后,对原来三级所有的资产如何划分,一般按镇30%、村30%、组40%的比例分配;三是明确镇级回购村、组集体资产的资金到位时间、方式支付;四是明确镇级联合社成员,资产分配结构一般按“农龄份额:土地份额=4∶6”;五是镇级联合社的代表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的组建,及管理模式等等,都要重新设计。
松江区农委副主任姚水平说:“农龄和土地,为什么要四六开?因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为土地是不动产、在未来具有增值空间。”土地份额由各村组在册农业户口人员分享,用一个系数算乘法,方式简单。那么在新的镇级经济联合社里,“成员个人总股份=农龄份额+个人土地份额”。
2013年底,松江区涉农街镇全部完成改革,成立了14家镇级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107家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共量化集体资产328.2亿元,发放社员证57万多张、总份额3000多万份。
松江的“三级联动”改革,就这样将占农村集体总资产近80%的镇级资产,100%明确到农民个人,彻底解决了权益主体模糊问题。
记者了解到,全面完成改革之后,松江区采取“一级模式”的街镇,2014年起实现分红,采取“二级模式”的有些也开始分红。2015年度,全区的镇联合社和村合作社共计分红2.54亿元;镇、村两级资产总额达54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80多亿元,分别比2013年底增长了67.3%和38.8%。
这两年,上海市各个街镇都开始推行镇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闵行、浦东有部分街镇完成了“镇改”。截至今年8月,已有120多个镇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政资金的界定。
浦东新区的唐镇和万祥镇,去年启动试点。“为什么选择这两个镇呢?”区农委副主任严伟说,唐镇集体资产量大、总体经济强,万祥镇经济经济弱但是建制完整。在“村改”已经完善的基础上,如果这两个镇的“镇改”行得通,就能为全区推广“镇改”提供参照。
万祥镇已于今年5月召开了经济合作联社成立大会,镇农经站站长龚均对改革很有信心:“虽然现在集体经济体量小,通过改革盘活存量、强化保值增值力度,争取更快速更规范的发展。先筑好巢,再多下蛋。”
不是杀鸡取卵,而是养鸡下蛋——改革始终坚持集体所有、因地制宜、以农龄为主要依据、公正公平公开、效益决定分配的“五个原则”。
上海市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路走到今天,有大把大把的经验可以总结,其改革的广度、深度、量度,其清产核资、界定成员、锁定农龄、确定股权的精细程度,其“三级联改”的做法等等,在全国具有多方面的创新意义,堪称“上海样本”。
孙雷说:“摸着石头过河,把改革推向深水区,需要完善的理论体系和有效的实践模式,上海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做到了两者的有机结合。”
张国坤认为,上海的改革,始终坚持了集体所有、因地制宜、以农龄为主要依据、公正公平公开、效益决定分配,这“五个原则”,运行在平稳的轨道上,具有鲜明的“广、深、活、新、惠”特征。
从全国各地实践来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是否成功,主要从两方面评判:首先要看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否是赋予农民充分权能,具体而言,重点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六项权利”,即占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及抵押权、担保权、继承权;其次要看是否准确把握了改革的三大目标:一是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二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运行新机制,使集体资产产权明晰、规范管理、壮大发展,三是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较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治理结构。
对照上述标准,上海市的样本意义更加突出。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闵行区,在2014年完成120个村居的“村改”时,有29万农民变股民,持有集体资产55.7亿元,当年分红总额3.85亿元;农民财产性收入占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3%,使得闵行区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48∶1,在全市差距最小。
采访中,干部群众翻过来倒过去,反反复复向记者讲述“鸡与蛋的辨证关系”,大家一致认识到了“改革不是杀鸡取卵,而是养鸡下蛋”。改革后,集体资产真的“人人有份”了,条件好的村都能吃个荷包蛋,条件一般的来个西红柿炒鸡蛋,条件差的喝个蛋花汤。即便手里暂时还捧着空碗,也知道母鸡早晚会下蛋。
数据表明,加快产权制度改革这几年,上海市各级集体经济的资产总值,平均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集体经济走在发展壮大的阳关道上。各级党委政府强化分类指导,引导社会资本与集体经济开展合作,结合特色镇村建设、一二三产融合等,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的新优势。
从2014年起,在40家“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采取引入合作单位的改造模式,为集体经济组织留存10%的物业不动产经营面积,以使农民长期受益。闵行区莘庄镇每年租金收入1.1亿元,基本保证了全镇征地农民持续收入来源。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加快立法,制定《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将明确股份合作制改革要做到“两个防止”,即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金侵吞、控制集体资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高于当年经营性净收益的70%,并建立以丰补歉机制,严禁举债分配。
“村经分开”的农村治理新模式,则是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参与等为重要内容。
2015年,基本完成了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后,上海市提出从2016年起,力争用2到3年时间,全面实现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从而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法人财产权、出资者所有权、出资者监督权、法人代理权“三会四权”制衡机制。村委会的主要职能,就是村民服务与村务管理,与合作社剥离开来。
同时,考虑到“村经分开”之后,村委公共服务的开支难,专门出台《关于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对村级经费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托底保障,区县和乡镇政府承担主体责任。
为尽快改变100个经济薄弱村的面貌,奉贤区改变过去各村“单打独斗”的状况,组建“百村公司”和“百村创业园”,薄弱村成为公司股东。集体资产属于村级拥有,经营运作在区级层面进行;各类扶贫资金、资源改“撒胡椒面”为相对集中投入,将扶贫政策与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去年每村获得经营收益50万元,今年预计可得70万元。
上海市副市长时光辉自2013年分管“三农”工作以来,把大量时间精力投入到这项重大改革中。他认为,“今后的重点任务,是真正建立起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城乡一体化夯实基础。新的产权制度从法理上保证了社员的权利,促进了集体经济与市场的对接,还因此催生了农村社会治理新模式,这一切都在自觉强化党的执政基础。”
原文链接:
http://www.farmer.com.cn/xwpd/btxw/201611/t20161123_1256279.htm
备注
1.云华农汇网(www.inh360.com)是国内领先的农业产业链互联网服务网站,依托自主知识产权的北京云华农汇网“可信农场云平台”,寻找和提升原产地现代农业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以及农业企业等)的互联网应用和现代经营能力,集合资源,搭建连接原产地现代农业组织与农业产业链的平台,致力于打造“数据电子化、业务可记录、质量可追溯、信息可互联”的“透明农业组织”。
2.点击网页链接,就可对全文进行阅读,了解详细信息。
识别二维码即可关注“农汇网可信农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