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泄露个人所接触和知悉的技术秘密。
2.在国内外报刊、媒体公开发表论文、著作、专业报告,提交专业会议、学术交流的有关文章,涉及科技秘密内容时,须由提供单位报保密工作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3.不得私自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兼职工作。
4.对外科技交流时应签订保密承诺书。
5.发现技术秘密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本单位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6.不得擅自离职或违规出国(境)。
消息来源:石化党建
中国石化“国家安全和保密宣传教育月”
活动主题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保密工作转型升级,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石化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