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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发票新政!立即施行!

全电发票新政!立即施行! 陆畅财税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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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五省市税局同时发文,宣布开展实施全电发票开票试点。全电发票究竟怎么开?如何入账审查?全电发票和电子发票

近日,五省市税局同时发文,宣布开展实施全电发票开票试点。


全电发票究竟怎么开?如何入账审查?全电发票和电子发票有哪些区别?企业该如何应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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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5个地区
 全电发票范围试点扩大

2023年1月20日,陕西、青岛大连重庆天津5省市税局同时发文,宣布自1月28日起开展实施全电发票开票试点全电发票加速扩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左右滑动查看部分税务局公告截图




自2021年12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四川省和厦门市5地推行全电发票。


至此,全国已有10地可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各省的受票方均可接收。


注:受票方——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陕西、青岛、大连、重庆和天津5省市税局发布的公告内容基本一致,税政君给大家划重点:


1、试点自2023年1月28日起施行。在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试点纳税人范围为:2023年1月28日前设立登记的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2023年1月28日起新设立登记的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2、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此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


(一)存在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
(二)存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发票风险;
(三)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重大涉税风险。


3、五省市的纳税人也可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上海市、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厦门市的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4、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


5、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认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其中,全电发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


6、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含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


8、至此,全电发票开票方试点省市自治区包括:广东(不含深圳)、上海、内蒙古、四川、厦门、青岛、陕西、重庆、天津和大连共计10省市。


9、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能作为全电发票的受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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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电发票,重点来了!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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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巨变,企业如何迎接变化?

而早从2012年电子发票试点开始,到今年全电发票在国内10个地区的全面试点,力度再次升级。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关于电子发票指导性政策以及试点开展已有几十项之多,未来,全面发票电子化时代已在眼前。在此之前,企业管理层,广大财务、以及整个行业又该如何应对?

管理层:需要对发票电子化进程足够重视

1、管理层需要对企业财务管理系统需要重新评估和升级,以适应数字发票的管理需要。

2、加强对各部门员工关于电子发票基础知识培训,了解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差异。

3、带动全员重视电子发票的作用及功能性。

财务:需要做好对电子发票全面应对

1、深入了解电子发票的所有功能,以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制定电子发票配套工作机制。

2、结合企业特点与电子发票特性结合,了解给企业带来的潜在风险,做好财务风险应对。

3、帮助企业建设关于电子发票的入账、报销、归档系统,从而促进企业数智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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