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结合《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新时期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示范行动计划》及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设品质强区
第五条【品牌提升扶持】鼓励加强质量品牌建设,通过“黄埔品牌认证—卓越绩效—政府质量奖”路径,不断提升品牌成熟度和美誉度。按以下规定给予扶持:
第三章:建设标准强区
来源:黄埔兑现通
https://zcdx.gdd.gov.cn/wedPc/policyDetail?param=1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