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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企业私户避税被罚900万,即日起,个人账户进账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严查!企业私户避税被罚900万,即日起,个人账户进账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陆畅财税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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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很多人认为私户收款是最直接的、最安全的避税方法了,甚至有法人表示,这种方法屡试不爽。其实,这种方法早就行不

有很多人认为私户收款是最直接的、最安全的避税方法了,甚至有法人表示,这种方法屡试不爽。

其实,这种方法早就行不通了……

下面有一家企业11年私账收款被查,连补带罚900万,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公司11年私账收款

隐匿收入2416万,补罚900万

老板、财务不要以为事情过去很久了,就完事大吉了,就不会查你了?

想太多!

税局突袭!彻查这家企业11年的私户收款记录。补缴税费596.62万元、罚款298.31万元。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稽查了一起利用个人银行卡来隐匿收入的企业。

违法事实: 你单位于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营期间利用原法定代表人陈绍雨、员工肖建成、商务合作伙伴李伟、林研忠、黄兆佳的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出租物业的租金、管理费、停车费以及相关的水电费收入共计24,159,785.55元(含税),上述收入你单位未在账簿上确认收入,且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相关的业务成本费用,已在收入发生的年度全部作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的规定,你单位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取得收入,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共24,159,785.55元(含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导致当期少缴营业税338,124.44元、增值税928,699.2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8,677.67元、企业所得税4,610,701.37元,依法构成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当期少缴营业税338,124.44元、增值税928,699.2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8,677.67元、企业所得税4,610,701.37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2,983,101.87元。

罚款金额(万元): 298.31018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6-0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就以上少列收入以及少缴税款、罚款的数据给大家总结表格如下:

通过以上的案例,我们看到该公司因用个人卡11年收款2416万未申报纳税,被认定为偷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近900万!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还以为可以私户收款避税吗?以上就是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一查就是11年啊!告诫老板们,一定引以为鉴!


个人账户收款,严查!

2023还私户避税将大祸临头!

很多做老板的人喜欢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可随着银行与税务系统的同步,转移收入很容易被监测到。6月起,公转私、私转私严查开始!所以各位企业老板们,别再用私人账户避税!

下面,我们再来看几个私户收款避税被查的案例。

案例一
个人账户收取营业款,逃税判3年

案件经过: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黄某担任本辖区京通某(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其指使该公司财务人员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营业款项,再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883018元,占该公司同期应缴纳税额的97.17%,且该公司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税款通知后仍未补缴税款。2017年11月6日,被告人黄某被抓获。2018年4月9日,京通某(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补缴税款人民币1825630元。

处罚决定:

被告人黄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本案补缴税款人民币57388元,由本院发还税务机关。

案例二
税局突袭!彻查10年内的私户收款记录!

2020年5月,厦门市税务局收到实名举报信件,税局初步检查发现,该企业长亏不倒,不符合常理。

案件经过税局约谈举报人举报人提供3大箱资料:包括厦门某五金公司近10年间的仓库出仓单存根联143本、仓库账簿7本、对账单3本,订购单(合同)1本、收款收据以及仓库出仓单财务联101本等材料。并称该设有内外两套账,内账记录虽不规范,但相关的货物出仓、收款等凭证都有留存。

税务局调取公司10年账簿,并依法调取法人、出纳等人个人银行账户流水明细。

税务局经与第三方技术部门合作,利用数据处理软件,对凭证资料信息与银行账户流水数据实施了相似性比对和批量处理。经过分析和对比,大部分相关账户的流水信息中都找到了对应的收款“印迹”。

经核查:该公司自2007年以来,在10年间通过员工私人账户收取销售款项,共计隐瞒销售收入5290.07万元。处罚:补缴税费1198.27万元、加收滞纳金和罚款905.32万元。

案例三
私户逃税,老板和财务被判刑!

案件经过:广东珠海某公司,利用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装修款,且均不入公司账户。同时,该公司外聘一名会计仅按照公司账户的少量入账来申报纳税。

经核查: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人民币184,989.06元、城建税人民币12,949.23元,偷税额合计人民币197,938.28元,该公司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49%。

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温馨提示:

税局不仅严查私户避税,还会清查多年之前的私人账户收款记录(不仅仅是5年,可能是10年,更有可能是无限期)。 并且要接受税务和司法处置,法人名誉扫地,公司形象毁坏,如果牵涉到会计人员,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得不偿失。


即日起!税局5大措施监控私户收款!

企业要小心了!

随着税收大数据的应用,税务监管将更加精准化、智慧化。税局5大措施监控私户收款,私人账户收支款的企业,要小心了!


01
多部门信息交换和共享

税务稽查不仅仅依托金税三期和已正式启动建设的金税四期系统,还依靠第三方力量——银行、国土、住建、公安、民政、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部门的支持来查税。

02
一人一税号一人一档案

现在不仅仅企业一个税号终身不变,个人也是一样,金税四期+大数据下,每个人的身份证号唯一且都联网!同样对替收工资的人来说也有风险。

03
分级分类管理

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重点监管分三大类,两个级别进行管理。三大类:高收入人群;高净值人群;一般人群。两个级别:高收入高净值的人群是在市一级税务机关以上,也就是省市税务机关进行监督管理;一般人群在下面的县区税务机关监督管理。


04
大数据分析扫描

金税工程+智慧稽查系统+大数据,无不展示着税务走在了高科技的前沿,通过大数据实时对涉税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识别。

05
建立个人纳税信用体系

除了对企业建立税务信用等级,税务机关计划以后会对我们每个自然人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估。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容易被查?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曾印发《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就给出了明确答案:



简单说,这9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 现金交易超5万;

  • 公转公超200万;

  • 私户转账金额过大(境内转账超50万;境外转账超20万);

  • 规模小但流水巨大;

  • 转入转出异常(分批转入集中转出的;或集中转入分批转出的);

  • 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 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 频繁开销户;

  • 闲置账户大量交易;


警惕!微信、支付宝收款也会被查!

九大风险点请查收!

既然个人账户被监管得那么严,那我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总没问题了吧。想多了!现在很多单位都使用微信、支付宝来收付款,殊不知,小小的便利,会引起很大的风险。

在此列举了9大风险点:



一、涉嫌虚开发票

通过私人账户、个人支付宝、微信收付款,会造成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有涉嫌“虚开发票”的风险。




二、增值税无法抵扣

无法抵扣原因:①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项资金交易②开票时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③因通过微信转账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④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⑤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三、相关成本费用无法税前扣除

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个人账户发放工资或付款,可能无法取得支付凭证或合规合法的凭证,税前扣除有被调增的可能。



四、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偷逃税的风险

①增值税方面。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②企业所得税方面。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收取货款,未体现在对公账户收入中,存在漏计少记收入的风险。

③个人所得税方面。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支付工资、发红包,存在漏报个税或可以偷逃个税的风险。



五、可能被税局核定,缴纳20%的个税

如果公司用公户直接转给股东私户,又长期不还的,税务局可视为分红,需缴纳20%的个税。




六、公司管理混乱,不利于长久发展

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企业内部财务混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温馨提示: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



七、股东对账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八、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

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有可能会涉及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九、可能被列为银行重点监管对象

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以下9类交易将重点监控:

注意:企业只要做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私户/微信/支付宝收款风险巨大

送老板和会计们5点忠告!

私户、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一、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

二、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 、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三、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四、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五、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晰的看明白,结合文件内容、公转私转账、个人账户进账被查、合规的公转私方式等方面,我们做了一张导图: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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