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给你,最好的保护!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是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又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每一个中国公民
都在宪法保护之下!
12月4日
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给你 最好的保护





让我们——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
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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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内蒙古分公司
文 | 孟美文
编辑 | 付 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