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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的投资者是否属于被害人

非法集资案的投资者是否属于被害人 宜兴市东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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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非法集资案的投资者 是属于参与人还是被害人01 · 两个观点 · 观点一:非法集资案的投资者不是被害人根据




 非法集资案的投资者

 是属于参与人还是被害人








01
 · 两个观点 · 




观点一:非法集资案的投资者不是被害人
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集资案的保护法益为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并不包含公私财产。
因参与非法集资导致经济收到损失,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本身参与的集资行为并不合法,因高额汇报或其他诱惑而参与其中,并同非法集资发起者一起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所以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应自行承担。


观点二:非法集资案的投资者属于被害人

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施行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7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第22条也规定,犯本决定规定之罪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关的追诉也会以投资人的实际损失数额作为立案的标准。因此,投资者属于被害人。




02


 · 律师观点 · 

据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集资参与人指:向非法集资活动投入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并获利的单位或个人除外)。所以,非法集资的投资者并不具有被害人的法律地位。



 偿  投资损失应该获得赔偿  
虽然非法集资投资者不具备被害人的权利,但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在非法集资案中,司法机构会积极追缴赃款来返还给投资人。其《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追缴财务处置问题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规定①:明确追缴或责令退赔范围
向公众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应进行追缴或退赔。对于审判时还未追缴或未足额退赔的,人民法院应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
规定②:明确涉案财物处置的方式


非法集资案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通常在诉讼结束后,退还集资参与人。若财物不够足额返还,则将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进行返还。其中退赔集资参与人的财物,通常优先其他民事债务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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