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当前,土地制度改革既关系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构建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如何在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前提下,更好地放活土地经营权;在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财产权利的同时,更好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如何兼顾法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又能体现改革的超前性、创新性?这都需要发挥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作用。
以山东枣庄市、宁夏平罗县等为代表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对土地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关改革试验,确权基础上,放活农村土地包括交易(流转)、抵押、入股、处置(退出)等在内的广泛财产性权利。在还权赋能的同时,牢牢守住农民利益不能受损的底线,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成果和宝贵经验。
明晰产权,确权先行
在宁夏平罗县渠口乡红阳村看到的土地确权成果,平罗县使用了统一的软件平台记录确权数据,土地权属关系一目了然,有效地减少了争议。
据了解,宁夏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包括统一工作流程、政策口径、软件平台、航拍采购、经费补助等在内的省一级确权工作统筹。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然建立在清晰的权属关系基础上,农村改革试验区在土地确权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
对于农村改革试验区而言,一直在探索更大范围内赋予农民对于土地有效的收益权。其中,实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的“两权”抵押贷款权能,是一项重要内容。另外,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入股也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实现途径。
围绕农村“三权”有序退出,其他试验区也进行了相关探索
有偿退出,尊重民愿赋予农村土地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其中也包括处置权。为了解决农村“空心化”带来的土地和房屋资源闲置浪费,能让农民更顺利地迈进城镇化的大门,探索引导有条件的农民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财产权很有必要。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要创新放活,又要严守底线,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也要立足实际。坚持有利于粮食增产、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适度规模经营。在最根本上,还是要尊重农民意愿。
土地制度改革是下一步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重中之重,农村改革试点取得的宝贵经验,值得我们广大合作社思考总结和借鉴。
原文链接:http://szb.farmer.com.cn/nmrb/html/2015-12/23/nw.D110000nmrb_20151223_1-07.htm?div=-1
备注
1.云华农汇网(www.inh360.com)是国内领先的农业产业链互联网服务网 站,依托自主知识产权的北京云华农汇网“可信农场云平台”,寻找和提升 原产地现代农业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以及农业企业 等)的 互联网应用和现代经营能力,集合资源,搭建连接原产地现代农 业组织与农 业产业链的平台,致力于打造“数据电子化、业务可记录、 质量可追溯、信息可互联”的“透明农业组织”。
2.点击网页链接,就可对全文进行阅读,了解详细信息。
识别二维码即可关注“农汇网可信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