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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农汇0719】农村土地流转不透明仍存在 集体流转须获农户书面委托

【今日农汇0719】农村土地流转不透明仍存在 集体流转须获农户书面委托 农汇云
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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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日农汇,汇集今日农业资讯。主要从政策、市场、合作社、农村金融、农资等方面传递今日最新农业信息。

一.最新农业补贴解读

财政部、农业部:全面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

       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省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对农民的补贴要力争6月30日前发到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已经发文表示在6月30日前将补贴发放到位的有:辽宁、吉林、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浙江、云南、贵州等。

       “三补合一”资金将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

       那么,关于具体如何申请补贴,补贴范围是如何划分的等等这些问题,下面这些事儿您得知道。

       一问:农户如何申报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实行农户申报制度。每个农户依据本户情况,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并对所填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经农户签字后,上报到村民委员会。

       二问: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范围如何划分?

在全省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机动地在农村土地确权(或在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给予补贴。

       三问: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对象和依据是什么?

以农户为单位,在农户土地二轮延包面积基础上确权确地的实测面积,作为农户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2016年确权确地工作没有完成的县(市、区),按农户土地二轮延包面积作为补贴依据。

因某种特殊因素不能进行实测的耕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农户土地二轮延包面积为基础确定补贴面积。

       四问:农户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如何申领补贴资金?

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之间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补贴资金仍由土地承包权者享有;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

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必须上报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备案,作为补贴发放凭据。

       五问:哪些情形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湖垸、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作物的土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

3、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4、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5、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6、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

7、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六问:农户在耕地内种植果树、茶叶、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栽种苗木、花卉、景观树等林木是否可以申领补贴?

按照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规定的,只要属于耕地的范畴,无论是耕种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均可申领补贴。

       七问:农户在耕地内自行开挖池塘从事渔业等水产养殖是否可以申领补贴?

按照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的规定,只要属于耕地的范畴,而不属于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均可申领补贴。

       八问:每个县(市、区)的亩平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每个县(市、区)根据省财政厅2016年分配的资金总规模加上上年少量结转的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另行安排的资金,作为2016年补贴资金总规模,按经地方政府审核确认的补贴总面积,计算出本县耕地地力保护的亩平补贴标准。

       九问:补贴政策实施后,通过哪些渠道可以了解政策?

主要通过以下渠道了解,一是县(市、区)人民政府《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二是当地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补贴政策信息;三是乡镇财政所“政务公开栏”及村级“村务政务公开栏”张贴的补贴政策信息;四是当地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五是乡镇财政所的补贴政策信息查询台。

       十问:农户发现自己的补贴资金有疑议时,通过哪些渠道可以反映、申诉?

各级财政、农业、经管、农村综改办等部门均设立补贴政策落实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及群众咨询和监督。也可通过网络、信函向上述部门进行反映、投诉。

原文链接:http://www.zg3n.com.cn/article-18816-1.html


二.土地流转政策

农村土地流转不透明仍存在 集体流转须获农户书面委托

       近日,农业部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简称《规范》)。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对此进行了解读。

  超1/3承包土地已流转出去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有超过1/3的承包土地流转出去,每年新增流转面积4000多万亩。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有1231个县(市)、17826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覆盖了全国约43%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流转合同签订率达67.8%。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依照市场规律,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平台。这类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机构,可以是事业法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实践中,多数交易市场是依托农业系统经营管理部门成立的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也有一些是民营企业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建立的流转交易平台。因此,《规范》定位为工作指导性文件,而非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的部门规章,目的是为各地提供参照文本。各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调整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引导土地经营权公开、公正、规范流转交易。

  交易标的须权属清晰无争议,双方要有真实意愿

  《规范》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对象、品种、程序等都做出了规定。

  《规范》提出,交易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交易条件应该是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无争议,交易双方具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要求。交易品种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也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的土地经营权,以及其他依法可流转交易的土地经营权。

  在交易程序上,《规范》充分吸收了现有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交易规程,依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程序制定,主要遵循了“提出申请—进场交易—签订合同—配套服务”的顺序。

  张红宇介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主要功能是促进土地经营权交易,提供签订服务协议、流转信息发布公示、价格形成、流转合同及交易鉴证、授权抵押登记等服务。实践中,随着交易双方对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交易市场的服务内容也不断增加和完善。《规范》提出,应交易双方要求,市场可以组织提供法律咨询、资产评估、会计审计、项目策划、金融保险等服务,但收费标准应根据相关规定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并予以公示。

  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须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针对实践中一些集体土地流转出现的不公开、不透明、容易导致纠纷等问题,张红宇表示,实践中,集体对外流转交易土地的现象已很普遍。一方面,集体统一流转土地在提高议价能力、为农民争取更大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减少了流入方的交易成本,极大提高了交易效率;另一方面,集体流转土地时,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的现象也有发生,侵犯了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规范》在流入方进场交易时特别提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此外,当前工商资本下乡租赁农地呈加快发展态势。2015年流入企业的农户承包地面积达4600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10.4%。张红宇表示,一方面,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可以带来资金、技术和先进经营模式,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但另一方面,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容易挤占农民就业空间,加剧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倾向,存在不少风险隐患。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要有严格的门槛,租赁的耕地只能搞农业,不能改变用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商资本下乡行为,此次《规范》强调,流入土地超过当地规定标准以上的,须提供农业经营能力等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有权批准机构准予流转交易的证明。

原文链接:http://www.farmer.com.cn/xwpd/btxw/201607/t20160718_1225451.htm


三.合作社产业融合

一个合作社的曲折产业融合路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农业要“接二连三”,不但挣足农业的钱,更要挖掘第二、第三产业的利润增长点。合作社作为联结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载体,融入“三产融合”,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农业生产的优势,也有利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分享产业红利。近年来,不少合作社开始探索“三产融合”,积累了经验,但在资金投入、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也面临诸多问题,需要在发展中一一解决。

       成立于2007年7月1日的山东省青州市清风寨山楂发展专业合作社,这些年来不能说没尝到过合作的甜头,但发展的“酸涩”也不少。为了从山楂上多挣点钱,这个合作社走上了一条曲折的产业融合之路。

       其间,合作社规模从成立之初的50户村民发展到580户,辐射带动26个自然村、800多个农户;经营内容从单纯种山楂到成为酒厂的原料基地,再到开发景区搞旅游。用合作社理事长、王坟镇许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金德功的话来说,“要让全体成员参与合作社发展,慢慢地,合作社会实现由量的积累到质变的飞跃”。尽管产业融合之路走得慢,但每一步都可圈可点。

       标准化种山楂,总算在售价上“出了头”

       清风寨位于王坟镇的青山之上,是《水浒传》“一百单八将”之一花荣的知寨驻军处。山上山下遍布果树,尤其盛产山楂。

       金德功说,成立合作社的初衷就是想让山楂多卖点钱。合作社成立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社员去山楂种植管理水平较高的临朐县等地考察。他们发现,同样是10年的山楂树,人家一棵树能产200斤,而他们的只有50来斤,而且人家山楂的价格也高一倍。

       合作社从外地请来种植能手,指导社员打药、修剪,培训社员学习标准化种植技术。2008年,合作社的山楂丰收了,个头大、产量高,销售价格比粗放管理时每斤高出5毛钱。看到成果后,当年有170多个农户加入了合作社。

       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种植水平的提高,浙江义乌、江西南昌等地的大客户开始主动联系收购山楂,合作社的山楂价格比周边散户的每斤高出好几毛钱。

       向原料基地转型,无力办厂的现实选择

       通过技术指导、标准化生产,合作社的山楂是能多卖几毛钱,但对农民增收的拉动效果并不明显。“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是带领农民致富,但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很难。”金德功开始寻找合作社发展的新路子——农产品加工。

       当时合作社种植的山楂主要用来做山楂饼等产品,“明明知道这些产品缺少特色,附加值也不高,但没办法。”金德功说,直到2010年,合作社还是不得不进行这种简单加工。

       正当合作社忙着找加工项目时,当地一位在上海当教授的老人送给合作社一个山楂干红酿造配方。合作社进行了试验,酿造的山楂干红获得了成功。然而,规模化生产红酒需要大量的资金,还需要场地、技术人员等,这成为合作社很难跨越的一道坎儿。

       后来,青州当地一家企业开始从事山楂干红酿造。金德功考虑,虽然合作社成员已经达到了580户,但资金、场地、技术人员啥都缺,直接办工厂对合作社来说不现实。与企业合作,成为原料供应基地,是一个现实的选择。于是,合作社与这家企业签订了原料供应合同,使合作社与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

       如今,合作社成员仅靠种山楂一项,年收入平均能达到3000元/亩。

       涉足乡村旅游,带农致富迎来新机遇

       在与企业合作发展山楂加工的同时,合作社仍然在寻找能让社员增收致富的途径。经过专业人员的指点,金德功意识到,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也有可能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

        清风寨在《水浒传》里有故事,而且山上多悬崖峭壁,有“三门洞”“蝙蝠洞”“龙鼻子洞”等十多个天然石洞,还保留了部分古代军事防御遗迹。这些让清风寨和这里的山楂“充满了无限的想象空间”。2012年,合作社开始立足当地特色,发展乡村旅游和农家乐,把重点放在清风寨山上。

        开发景区,想法不错,但困难也不少。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合作社一方面积极争取项目扶持资金,一方面发动成员积极投入“义务工”,参与修路、历史遗迹修复等工作。合作社对“义务工”订了两条规矩:一不强制,全靠自愿;二是对成员出工情况做详细记录,等景区有了收益,会给成员支付报酬或折算成股份。

        经过近3年的建设,2015年国庆节前,清风寨景区正式对外营业,合作社的乡村旅游业务开张:游客可以参观历史遗迹,也可以采摘山楂,还可以吃住在农家。国庆节期间,一个旅游团采摘了500多斤山楂,采摘价格比当地市场上的售价高出2倍。

       旅游业务让合作社社员得到了实惠。社员李玉桂说,2015年他家的农家乐开始营业,直到农历腊月还有游客来。以前冬天闲着没事只能打牌,现在打扫房间做做饭,不仅收入高了,生活也充实了。目前,他家能提供20多个床位,可以同时容纳五六十人用餐。“仅住10个人,一天的收入也能达到1000块。”2015年9月,清风寨景区吸引自驾游游客和登山族、骑行队等300余批次,3个月就为村集体增加收入5万多元。

       乡村旅游让合作社有了一个新的开始。金德功说,合作社开始从种植业向旅游业转型,整个过程一直在投入,还没能给成员分红。合作社规划,将来要以乡村旅游作为重点发展方向。未来几年里,如果合作社靠旅游收入高了、积累多了,就能真正达到带动农民致富的目的了。

原文链接:http://szb.farmer.com.cn/nmrb/html/2016-07/19/nw.D110000nmrb_20160719_1-05.htm?div=-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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