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农房”或将成为一种新时尚——我市将开展“共享农房”试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工商资本、下乡创业市民承租具有合法权源的闲置农房,用于乡村民宿、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健康养生、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全市盘活闲置农房10000幢以上。
一边是妇女老人留守农村,大量农田闲置;一边是许多务工者落户城镇,大量农房空置,造成资源浪费。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如何盘活农村大量闲置的住宅,把沉睡的资本激活,推动农村空闲房屋开发利用,增加农民收入,又带动城市居民下乡休闲养老、创新创业,这已成为一道现实的课题。
我市将开展“共享农房”试点全市计划盘活闲置农房逾万幢
3月23日,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18~2022)》正式出台。这既是温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新世纪以来连续14年以“三农”工作为主题的市委“一号”文件。
文件中提到,“共享农房”或将成为一种新时尚——我市将开展“共享农房”试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工商资本、下乡创业市民承租具有合法权源的闲置农房,用于乡村民宿、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健康养生、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全市盘活闲置农房10000幢以上。
对此,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经济发展处处长季旭仁介绍,“共享农房”其实在温州各地都有开展,不少地方都用闲置的农房开办民宿,激活农村经济。
“制定文件主要是为了规范农房的使用。共享农房不能强制共用,必须尊重市场规律,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走特色经营之路,才能快速发展,持久发展。”季旭仁说,鼓励农民利用自有住宅经营乡村旅游或以空闲农房出租、入股等方式,获得经营性或财产性收入。鼓励市民、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租赁空闲农房,创办新型经营主体。引导乡镇村利用空闲农房开办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
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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