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国家级现代农业庄园……近几年农业领域的新名词越来越火热出现。但总体的方向,就是要挖掘所谓的农业的“多方面功能”,推动农业、林业与休闲、旅游等产业的相互融合,形成综合性发展的趋势。

比如去年国家旅游局和农业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建立上百个国家级现代农业庄园。
国家目前的现代农业庄园的评定标准是非常高的,第一个规模要大,如果是种植类庄园最低得有5000亩;其次功能要齐全,住宿餐饮、产品展示、文化展览的场所和设施等硬件设施要完整;此外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机械化程度要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在城市房地产也是正炒得火热,“农业+地产”还是一片蓝海的背景下,又有国家的政策支持和巨额的补贴支持,农业地产想不成为暴利行业都是非常难的一件事儿。

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庄园、特色小镇,这些项目的占地面积都是很庞大的,需要大面积集中的土地;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都是并没有集中居住,承包地集中连片的也很少。
因此如果要发展综合性的项目,势必会有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那么农民肯定会受此一定影响?

首先,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项目,对于选址的要求是很高的,不会随意在开展难度大的地方开建,而是尽量选择靠近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并且比较开阔的地带。
其次,这些项目会优先利用不用的那些资源,比如抛荒的空心房等,国家实施“三权分置”后,为这些闲置土地的流转打通的障碍,但前提是农民自愿。
最后,农民可以通过“入股”的方式参与到这些项目当中,特别是对于在城市已经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农民,完全可以用老家的闲置土地和房屋来投资,项目盈利后即可获得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