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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工程处编制了《济南市历城区通达市政工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以及支持性附件等内容,是公司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时,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规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性文件。
根据要求,工程处邀请专家组于10月13日上午对《济南市历城区通达市政工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最终评审。由总工程师吴京堂、安质部部长李晓霞、综合部部长石梦、成本核算部部长陈秋妹等组成陪审小组,共同对预案进行审查。
与会专家在听取汇报后,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并记录。专家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GB/T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工程处所编制的预案进行审查并形成评审意见。最终,评审结果为符合相关要求,预案审查顺利通过。
综合部
安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