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范围内所有满足以下要求的在编员工均属于轮岗范围。因工作需要交流、需要通过交流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的;
1.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职(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国家一级注册类执业资格;
4.工作经历:
(1)博士学历的,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硕士学历的,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本科学历的,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以上人员至少要有2年在本公司工作经历。
5.其他轮岗资格和条件。
各部门根据员工培养方向及公司发展需要,在征求个人意见或个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部门管理班子会议讨论通过,提出本部门拟轮岗交流的岗位及人员。
采用公司选派、部门推荐、个人报名等方式。
1.公司选派。公司根据组织发展战略及人才培养计划,选派人员进行轮岗交流;
2.部门举荐。各部门管理班子按照公司青年人才交流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集体研究产生拟轮岗人选;
3.个人报名。员工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及未来职业发展规划,通过自荐的方式,向所在部门或者公司人力资源部申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胡蔚兰 邮箱: huweilan@jkec.com.cn。
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的轮岗计划,于12月15日前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编制公司年度轮岗交流计划。
公司人力资源部征求用人部门对轮岗人员的接收意向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从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