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自17年颁布后的首次优化和升级。让我们一起看看修订后与我们密切相关的主要亮点吧。
《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以评论、回复、留言、弹幕、点赞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规定》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跟帖评论服务管理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告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等事项,并依法取得个人的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规定》明确,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对其账号中的跟评环节需要尽到管理主体责任,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及时发现跟帖评论环节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并采取必要措施。

作为用户,我们应当明白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当进行跟帖评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否则,平台方或者服务提供方是有权根据其管理制度,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对该用户继续提供跟评服务,且该用户也无法通过重新注册账号继续使用跟评服务。
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对被处置的跟帖评论信息存在异议的,有权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出申诉,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进行核查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网信部门投诉举报。网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网络评论本该是用户发表观点、友好交流的地方,但部分用户认为可以随意在网上宣泄情绪,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失去了应有的底线。我们想要看到的评论区是精彩有趣的互动,而非攻击与伤害。作为互联网的使用者,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禁止发布违法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不良评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