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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聚焦于知识型经济及其公司的时候,“赢家通吃”就成为一个重要的主题。实际上,赢家通吃并非今日社会才有,在古代社会就已经存在了。最简单的模式是,占领土地,夺取资源,掠人妻女,变成奴隶。对于那时的情景,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赢家获取全部,败者一无所有。
今日之赢家通吃在某种意义上是古老的赢家通吃的逻辑在当代商业社会中的复活。技术进步与制度演变两相结合,促进了全球市场的形成,造就了一大批赢家通吃的公司。那些赢家在一个又一个领域,特别是那些与大众关系密切的领域中脱颖而出、鹤立鸡群,说明了“通吃”现象已非偶然。
罗伯特·法兰克在《赢家通吃的社会》一书中将“赢家通吃”直接看成“赢家通吃的市场”,因为这些市场制造出来的产品价值往往取决于少数顶尖的杰出人物的心力,而这些人的薪资报酬则取决于其产品的价值。市场所产生的赢家多半不止一位,因此被称为“功败垂成者分得的饼,小得不成比例的市场”。这样就界定了“赢家通吃的市场”的内涵。
罗伯特·法兰克注意到,在1979年到1989年间,美国人的平均所得大致保持平稳,但所得最低的两成民众实际所得下降了10%,而所得居于前1%地位的人,其所得却增加2倍有余。所得不均日益严重的现象不止美国。在英国,最富有的20%的人,其所在1991年是最穷的20%的人的7倍,而1977年时只有4倍。

赢家通吃的特点之一,把表现上的微小差异转化为经济报酬上的庞大差异,于是赢家和输家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信息革命助长了赢家通吃市场的强度,赢家通吃因此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法兰克看来,赢家通吃产生的原因至少来自生产的复制、网络经济、因知识或投资而引起的连锁效果以及其他自我强化的过程。
(a)生产的复制
就供给面而言,赢家通吃市场的基本根源,是由于最佳杰出人才的表现能够以很低的附加成本再制造,或者说再“繁殖”出来。
比如,一旦最佳女高音的演唱母带录音完毕,把它转入到CD上的花费不会高过录制次角儿演唱的费用。一部电影一旦杀青,把这部奥斯卡最佳影片再拷贝一份,不会比拷贝另一部普通西部片的花费更多。而一旦电影镜头装设妥当,转播一场世界排名第一与第二的好手的网球比赛,不会比转播排名第101和102米的比赛更贵。因此,如果杰出人才的成果能够以很低的边际成本复制出来,市场上容纳排名较低的好手的空间就更小了。
更普遍的现象是,只要生产或分配方面涉及到经济规模,单一产品、单一厂商或单位服务主控市场就成了自然的趋势,竞争者互斗,就是为了决定那个单一究竟鹿死谁手。
(b)网络经济
就许多市场的需求面而言,如果使用某种产品的消费者比较多,该产品的价值就比较高。法兰克列举了两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家庭录像带中的 VHS 战胜 Beta 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VHS 比早期的 Beta 带来吸引力在于可录影的时间较长。虽然 Beta 稍后改善了这个缺点,而且许多重要的技术指标都被专家公认为比为 VHS 更好,但结果证明 VHS 占了销售先机的优势却是牢不可破。因为一旦拥有 VHS 的消费者数量超过了某个关卡,选择为 VHS 的理由就成了不得不为,例如录像带出租店的种类和供应量、修理方便、跟朋友交换录影带比较容易等等。
IBM 的 MS-DOS 也是一个类似且放大的网络经济。它在销售抢滩成功的优势构成了一股强烈诱因,让软件设计师替 IBM 作业系统写程式。这类软件大量积存的结果,又给了消费者一个好理由去选择使用与IBM相容的产品,即使其他功能更好的机器陆续在市场上出现后依然如此。许多年来,虽然其他各家品牌的电脑便宜得多,IBM的销售与服务网络却使得它在这场竞赛之中始终维持不败的地位。
能否吸引一个密集的销售与维修网络,在汽车工业界也往往深具决定性。例如,法国标致放弃了美国市场,就是因为它的经销商网络日渐缩减,使得吸引新买主的成本太过昂贵,无法负担。
在选择不同的沟通工具方面,网络经济尤其关系重大。对任何人来说,拥有电话服务、传真机或电子邮件联系的价值高低,大抵要靠拥有这些科技的他人是多是少而定。在数位视听录音方面,网络经济在唱碟与录音带之间的竞赛中也占了决定性的地位。而在高画质电视的数位与类比系统之间的竞赛当中,科技的相容性异常重要,因此许多政府很可能都只准以一种模式播出。
在所有这些过程当中,竞赛初期的微小差异可能深具决定性。
(c)因知识或投资而引起的连锁效果
“赢家通吃”的逻辑使竞争者们高度重视第一回合——即“抢滩”的胜利。第一回合的赢家在竞赛的后几回合当中可能享有累积优势。布莱恩·阿瑟曾经描述了市场的供给面。他认为,如果一个新行业出现了相互竞争的科技,每一种科技被使用得愈普遍,这种科技就会进步得越快。因此,在早期就有较多人使用的科技容易吸引不成比例的研发资源,而这又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去使用它。这个过程被布莱恩·阿瑟称为“知识的连锁效果”。他列举了两个例证: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时期的核反应器的竞技,以及美国19世纪末期汽车的蒸汽与汽油之争,就是最好的案例。
布莱恩·阿瑟还以互相竞争的交通工具为例,说明早期投资模式的些微差距常常会导致最后结果的巨大差异:“对于大部分的国家来说,公路与铁路或多或少是可以互相替代的两种不同交通方式,每一种都能够强化自己的重要性或称自我强化:也就是利用它的人愈多,就会有愈多的机会投资进去,以及有重大改进,好吸引更多的使用者。因此,一种方式要臻于主导地位,可能就要牺牲另一种。然而,若是要扭转这个情势,或者让两者地位平衡,就必须对较弱的一方加上大笔补助,才能把它拉抬到与主导一方累积的优势相当的地位。”
社会学家罗伯·默顿等人也曾指出,研究科学的学者在学术生涯当中也存有“生涯路径互依互存”的类似现象。从一流大学毕业出来的学生比起其他人来,虽然才智差距极微,比较可能获准进入一流的研究所。从这些研究所出来的优秀博士比起同辈来,虽然表现相距,也比较可能在最好的大学里得到教职。而最好的大学给他们的教学负担较少,又提供较大数额的研究资助,又使得这些学者的初期研究更可能成功,也更可能吸引其他科学家的注意。到了这个地步,成功会带来更多的成功,例如研究经费源源不断、受邀参加重要的学术会议等等。默顿把这种现象称作“马太效应”,这个名词得自《马太福音》中的诗歌,这节诗歌是这么写的:“凡有的都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都要夺去。”
(d)其他自我强化的过程
具有正面反馈效果的过程,也就是成功孕育成功的现象,网络经济与知识的连锁效应只是其中两种。80年代初期,宾州大学的院长汤姆斯·鄂利克曾说,神奇的是,你越是成功,就会变得越成功。这种说法与巴拉巴西的成功定律没有什么不同。
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厂商显然也同样了解,成功的认知对于购买决策的影响力有多大。因此,福特汽车1993年推出的金牛座被报道为美国卖出最多的车型,就是由于福特运用策略,把该车种卖给租车公司时给予不寻常的大折扣。而就个人消费者的销售量而言,独占鳌头的却是本田雅阁。该车种就汽车吸引力的水准来看,或许要比金牛座好得多。即便如此,也阻止不了福特在广告中把金牛座吹捧为“美国销售第一的汽车”。
被消费者认为是销售冠军的产品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这在其他产业中也显而易见。这有助于解释文美(Word Perfect )的生产厂商控告竞争对手微软公司,希望阻止微软把 Word 的称为“全球最受欢迎的文字处理程序”。数年来,花旗维萨(Visa)卡已经花了好几百万美元做广告,强调他们的信用卡“到哪里都被接受”,而许多商店“不收美国运通卡”。但是,使用美国运通卡的人依然络绎不绝。
在所有的这些情形当中,一开始占得小小先机,最后都会成就一种难以超越的领先地位。

法兰克认为,赢家通吃的市场之所以发生,是由于传统经济分析中惯常忽略的人性层面。经济学有个基本假设:某样东西我们消费得愈多,就愈不愿意牺牲来换取更多这种东西。很多情况下这个假设是有充分根据的。如此,不仅被我们引以为贵,不仅因为它们本身的绝对特性,同时也因为它们和其他人使用的物品比起来更好。
而养成的习惯与学得的品位又常常推波助澜,把需求都集中在少数的顶尖人才身上。习惯与学得的行为之所以重要还有一个原因:过去的经验很重要。这也说明品牌忠诚度现象的一种理论基础,这种现象之强,似乎常常是那些狭隘的成本效益等经济计量标准所难以衡度的。
由于每个项目之中只有少数产品能够满足顶尖排名的需求,而且消费者通常愿意多付一大笔钱去买名列前茅的产品,这两项事实往往引发了有志竞夺这些产品江山的供应厂商之间激烈的赢家通吃式的竞赛。
赢家通吃市场上的另一个与需求相关的起因,则是由于大笔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美国家庭中最富有的1%的财富约占全国总财富的37%。这些人能够为了他们很在乎的结果而将大量资源释出,因而往往产生了我们称为“高消费”的赢家通吃的市场。赢家通吃的市场特点之一,是把表现上的微小差别化为经济收益上的庞大差异。因此,赢家通吃市场变得越来越重要。这就表示了我们在经济体系中观察得到的所得模式有了重大改变。

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75%的行业的集中度都在迅速上升,赢家通吃效应日益显著。1990年,全球前50大公司的市值还不到全球GDP的5%。30年后,全球前50大公司的总市值相当于全球GDP的28%。《纽约时报》认为“大公司吞噬整个世界”的现象正在发生。
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对全球6,000家收入超过10亿美元的上市公司的分析发现,这些公司的利润分布呈现倒三角形状:前10%的超级公司贡献了80%的利润,中间60%的公司基本持平,垫底的10%的公司的亏损基本抵消了前10%公司的盈利。与此同时,行业间的差异也更加突出,金融、信息技术、专业服务等行业成为炙手可热的超级行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附加值和利润。
布莱恩·阿瑟一直埋首研究收益递增现象。他认为,经济优越性取决于概率事件加上正面回馈,而不是看技术优越性。也就是说,某个特定领域中定义深奥难懂的某种专长,并无法让人取得经济优越性。早期的经济模式排除了随机性,但他却表示:“非预期的秩序、与律师偶然见面、管理阶层一时起念……有助于确定哪家公司能够率先销售产品,以及哪家公司未来将居于主宰地位。”
在《收益递增和商业新世界》一文中,布莱恩·阿瑟进一步指出,收益递减在传统的经济部门起着支配的作用,而收益递增则统治着以知识为基础的产业。现代经济也因此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商业世界,对应着两种类型的收益。收益递增的特点表现为市场的不稳定性 ( 市场偏爱领先的产品 ) ,多种潜在的结果 ( 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不同的操作系统可能会获胜 ) ,不可预测性,占领市场能力,次劣产品抢占世界的可能,获胜者的厚利。
产生这样的原因在于:(a)预先成本,典型的具有和其单位成本有很大关系的研究开发成本,但随着销售增长,单位成本下降;(b)网络效应,其产品与网络用户兼容,如果流行得越广泛,就越可能成为一个标准;(c)顾客习惯,产品使用起来特别困难,需要进行培训,而一旦用户投资于培训,只需持续不断地更新技术,以适应产品的新类型,随着占领的市场争夺,会变得更容易占领未来的市场。
如果以知识为基础的公司是在一个胜者即可获得大片市场中的竞争,经营便被重新定义为对下一个胜者的一系列探寻和追踪,目标变成寻找下一个重大的事情。在这种环境下,经营不是以生产为方向,而是以成就大事为方向。在以知识为基础的市场中,有两个被广泛接受的公理:①它青睐第一个击中市场的人;②它青睐具有超群技术的人。这些公理是真的,但是不能保证成功。
在知识的世界中,成功需要充分地理解市场中的自我否定和自我加强的反馈作用,即收益递减和收益递增的机制。技术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存在于一个相互联系的网络和生态系统中。成功或失败常常不只取决于公司,而且还取决于它所在网络的成功和失败。积极经营这样的网络是收益递增的重大扩大器。经济领域里到处充满了不确定因素,但可以肯定知识是保持竞争优势的一种资源。为此,一家知识型企业就需要做好这几件事:出色的技术、在适当时间里击中市场的能力、财力雄厚、战略性定价、为获得未来优势而牺牲当前利益的意志。果真如此,就能够获得收益递增,从而产生赢家通吃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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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期乐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