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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车变营运车?
这些保险风险一定要知道
切勿因小失大,侥幸心理不可有
家用车在投保时按照自用性质核定保费,其风险模型是基于家庭日常通勤和生活的低频率、低强度使用。一旦用于营运,车辆行驶里程急剧上升,使用时间大幅延长,发生事故的概率成倍增长。
出险后无法保障,经济负担沉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负有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若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因此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载客、拉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查勘定损时发现车辆已改变使用性质且未履行告知义务,将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拒绝赔偿商业险部分,车主将自行承担损失,给家庭造成经济负担。
主动告知,变更手续保心安
若确实需要使用家用车从事网约车或货运等营运活动,请务必在开始营运前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手续。补缴相应的营运车辆保费差价后,保险公司方能在营运期间为您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
认清风险,守法运营
行车安全重于泰山,如实告知、合规变更,才能确保在意外来临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