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上,吴清指出,为全面落实新“国九条”,扎实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制度规则,包括严把发行上市入口关,加强现金分红、股份减持、量化交易等方面监管,督促行业机构履职尽责等,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的鲜明导向。
在郭雳看来,当前我国投资者保护在实践中逐渐探索积累出的路径、方法逐步构建起富有中国特色的综合解纷“工具箱”。纠纷多元化解的内涵和措施在不断丰富,先行赔付制度、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和责令回购制度、行业调解及诉调对接机制等途径发挥了愈发重要的作用。
“然而面对一些涉及面广、类型多样、解决难度大的纷争时,目前的投保工作也仍存在着不足。”郭雳指出,一是上述“工具箱”的效能仍未充分释放;二是预防在先、调解优先的原则还没有被全面贯彻;三是多方协力化解纠纷尚待深入。
如何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吴清指出,证监会将把投资者保护贯穿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的全流程各方面。具体来看,证监会将进一步夯实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基础,进一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推动行业机构提升专业服务水平,进一步依法严打证券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
郭雳认为,五个“进一步”彰显了证监会持续推进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决心。相关内容涵盖了全面落实最新“国九条”、扎实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措施落地的主要方面,向市场阐明了后续强化监管执法和权益保障的重点工作。
强监管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必要手段,对于如何提高监管效率,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向记者表示,当前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仍存在职责权属不清晰、监管缺位、错位等现象;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证券法与刑法未完成有效衔接,监管执行力度不强,存在惩罚过轻的问题。投资者补偿机制有待继续完善,维权渠道需持续畅通。
他认为,未来需建立行政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多部门协同机制。完善集体诉讼机制、举报投诉纠纷处理机制,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审判手段的使用。落实“零容忍”,更加坚决、更大力度地落实对上市公司粉饰报表、财务造假、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责任追究,加大罚没力度,提高刑期上限,大幅提高违法犯罪成本。
此外,有业内人士表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法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在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持股行权、纠纷调解、维权诉讼等方式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投资者教育上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