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3年年报季的落幕,各家上市公司也在陆续开始准备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三会一层”的重要环节,也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的重要窗口。
本期为大家整理了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八大要点,一起来看看吧!
确定股东大会时间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股东大会通知公告需要单独发布。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
序号 |
任务名称 |
时间要求 |
1 |
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并提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
2 |
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并提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
3 |
披露董事会相关决议公告 |
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
4 |
披露监事会相关决议公告 |
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
5 |
董事会披露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应当于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20日前发布通知 |
6 |
披露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如适用) |
-- |
7 |
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 |
股东大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 |
8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东提报临时提案,董事会应发出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适用) |
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9 |
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应披露相关公告(如适用) |
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股东大会延期或提前,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股权登记日不得变更;变更后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与原股权登记日之间间隔仍要求至少2个交易日、不多于7个交易日 |
10 |
变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召应人就相关事项形成决议并披露相关公告(如适用) |
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前公告股东大会的变更部分议案的通知 |
11 |
取消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就相关事项形成决议并披露相关公告(如适用) |
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2个交易日前公告股东大会的取消通知 |
12 |
会议前期准备 |
-- |
13 |
申请股东名册 |
向中国结算申请全体股东名册 |
14 |
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 |
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 |
15 |
披露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适用) |
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个交易日内、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前发布 |
16 |
网络投票相关事宜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
17 |
会议准备 |
-- |
18 |
现场会议召开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在交易日召开,且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
19 |
统计表决结果(现场+网络) |
-- |
20 |
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 |
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向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事宜。 |
例行提案:
常见议案:
序号 |
提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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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202X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202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202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2X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
关于《202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 |
关于确认202X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制定202X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
关于续聘/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 |
关于202X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10 |
关于202X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1 |
关于202X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2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3 |
…… |
累积投票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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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
关于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董事 |
出席 |
监事 |
|
董事会秘书 |
|
经理 |
列席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根据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与股东大会决议同时披露的法律意见书,应当至少包括:见证该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2名律师姓名。
沪市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也是两个人员要求,律师见证细则也是两名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第二十条: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会载明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如果股东想要参加股东大会,就一定要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股票。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②股东可以现场参会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
根据法规要求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③需要注意,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