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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无小事——定期报告案例警示

合规无小事——定期报告案例警示 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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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定期报告案例警示近期,随着定期报告逐步披露,一些上市公司出现了会计差错更正、业绩预告和快报披露不准确、信息披露



定期报告案例警示

近期,随着定期报告逐步披露,一些上市公司出现了会计差错更正、业绩预告和快报披露不准确、信息披露低级错误等情形,不仅损害投资者信任,还可能动摇市场对公司治理水平和内控有效性的判断。本期选取了近期相关违规案例,希望大家能从中得到启发,引以为戒。


案例一会计差错更正


案件事实

2024年7月2日,A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称,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更正原因包括公司需对资金占用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以及2023年公司部分财务及销售人员岗位有所调整,部分工作交接不准确致使公司收入确认流程未在2023年妥善执行的情形。

公司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其中,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分别调减营业收入1132.70万元、3882.30万元、4146.68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金额分别为26.27%、23.27%、19.6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调减净利润1126.23万元、3085.33万元、3322.58万元和386.82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金额分别为131.59%、49.57%、45.22%和15.46%。此外,本次更正还调整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至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列报项目。

10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再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根据公司公告,因公司在2024年半年度因合同变更调减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导致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错报。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调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461.04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金额为30.47%,并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净利润由盈转亏。此外,公司发现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现金流量表中部分期初数据因统计口径不同,存在与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数据不一致的情形,本次对半年报部分财务报表列报数据及非财务部分表述也进行了调整。

处理结果
上交所对A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财务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以案说法

定期报告编制的规范性是保证市场有效预期的基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2条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上市公司在编制定期报告时,应当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健全完善财务核算与收入确认制度,确保财务数据客观、谨慎。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安排落实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高管应当及时编制草案,财务信息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案例二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


案件事实

2025年1月24日,B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500万元到70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400万元到-200万元。2月28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351.58万元,利润总额为-357.54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29.1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64.2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75%。

3月31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754.83万元,利润总额为-1,760.7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63.6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438.5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1%。更正原因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审慎评估,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增加以及营业收入减少。4月16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利润为-1,754.83万元,利润总额为-1,760.7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63.61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438.5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1%。

处理结果
上交所对B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通报批评。
以案说法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4条、第6.2.6条等规定,上市公司披露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预测性信息的,应当合理、谨慎、客观,保证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如果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出现明显偏差,尤其是涉及盈亏变化等重大差异,可能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误判。



案例三定期报告出现低级错误


案件事实
 C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等的披露中存在多处低级错误:
  • 多项资产、负债科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但年报"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勾选"不适用"。
  • 年报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数据有误,且未披露超募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以及《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表一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数据有误。
  • 年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披露中,2家子公司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填写有误,1家子公司本期追加投资漏填。
处理结果
 上交所对C公司予以口头警示。
以案说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对于投资者决策和市场公平性至关重要,信息披露的“低级错误”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司可能在内部监控及外部监督上存在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5条规定,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应当材料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4.13条,科创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告核稿、校验及披露错误追责问责的机制,配备充足的、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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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设立,在河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自律社团组织,截至2025年11月12日,会员单位共有96家,其中上市公司会员83家,非上市公司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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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设立,在河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自律社团组织,截至2025年11月12日,会员单位共有96家,其中上市公司会员83家,非上市公司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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