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五一”、端午节将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带动广大干部员工安全、文明、节俭、廉洁过节。在廉洁过节“十七个严禁”纪律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强调以下纪律:
(一)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要求;
(二)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三)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四)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五)严禁借“五一”、端午节日之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旅游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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