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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前沿]新三板交易一周年效果显著 五股前景无限

[资本前沿]新三板交易一周年效果显著 五股前景无限 广州华勋律师事务所
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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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三板做市交易周年:积极效果显著 稳定功能待完善  新三板自2014年8月25日起正式启动做市交易方式

   新三板做市交易周年:积极效果显著 稳定功能待完善

  新三板自2014年8月25日起正式启动做市交易方式,至2015年8月24日,新三板共有737家新三板公司采用做市转让方式,其中挂牌即做市公司29家;有88家主办券商获得做市业务资格,其中已开展做市业务的78家。这737家做市公司平均每家拥有的做市商数目为3.7家,大多数公司仍是2家做市商,占比35%,超过10家做市商的有22家公司,占比3%。

  做市占比趋稳 价格公允度高

  做市公司市场占比提升最快的是两个阶段,一是2014年11月下旬到12月底,做市家数几乎翻倍,市场占比大约提升3个百分点;二是从今年4月下旬到6月底,做市家数再翻倍,市场占比也从10.9%提升到20%。做市与否是市场双向选择的结果,一方面,经过初期两、三个月的示范效应,挂牌公司对做市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提升,加上协议转做市的流程,刚好在12月达到高峰,而三、四月份做市指数的大幅上扬更激发挂牌公司的做市热情,带来五、六月份的第二个高峰,然而经过新三板市场的大幅调整,市场观望氛围明显提升,做市占比也暂时稳定;另一方面,这两个时期也是有效做市商家数的明显上升期,做市商从通过做市业务备案到实际开展做市业务需要一定时间,不过更重要的是做市商对市场的预期影响其业务进度。

  截至2015年8月25日,占挂牌家数22%的做市公司,其总市值已达5107亿元,占新三板全市场有交易公司总市值的56%。做市公司的平均市值为6.93亿元,是协议公司平均市值的4.45倍。做市公司财务指标远好于协议公司。做市公司的规模(资产、营收等)要大于协议公司,利润水平是协议公司的近4倍,做市公司ROE比协议公司高6.32个百分点,收入和利润增速分别高5.2和14.4个百分点,负债率低1.5个百分点。

  从各行业中做市公司的家数占比来观察做市商的行业偏好,有七个行业内1/5以上的公司是做市公司,其中最高的是通信(25%);做市比例较低的行业有纺织服装(9%)、国防军工(10%)、轻工制造(13%)和家用电器(14%);而钢铁、银行等行业则无做市公司。

  尽管在当前的股权分散度情况下,流动性不足依然影响价格发现机制的运行,但做市价格的市场公允性已远远高于协议价格,而且很少出现协议价格的跳跃性,干扰正常的价格体系,市场开始构建估值体系;从估值水平来看,做市标的PE和PB,多数情况下较协议标的有一定溢价,且溢价趋势向上,一定程度上显示市场对做市股票的认可度逐步提升;因为有相对连续和公允的价格,做市公司进行融资(股权和股权质押等)、并购与被并购、股权激励等资本市场运作有了可以参照的价格基准。不过,从指数表现看,做市指数的波动幅度远高于协议,做市商稳定市场的功能还有待完善。

  设立正向激励机制

  做市交易确实对市场功能发挥起到积极作用。首先,做市使得股权快速分散,虽然成交量未必明显放大,但做市交易大大增加了交易频次,缩窄了交易价差,从而大幅提升成交效率;其次,做市使得原本离散、跳跃的价格开始形成连续的价格曲线,股价的市场公允性大为提升,开始构建估值体系;最后,做市公司融资规模更大。然而当前做市交易最大不足在于价格发现和价格稳定方面。做市商的定价能力有待提升,一方面是确定公司的合理估值范围;另一方面是如何给出刺激交易的日间报价,在市场大幅波动时,做市商需要起到稳定锚作用,而不是完全随行就市,甚至成为放大器,本轮调整中有些做市商确实起到托市作用,不过2015年以来从指数来看做市股价的波动性远超协议股。

  因此,不妨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先做改善,建议首先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一方面,建立做市商评价体系,市场各方已经从最初关注做市家数到现在关注做市成交量,衡量做市有效性还需要加入比如价差、连续报价时间、响应速度、成交频次等方面的指标,关注在市场巨幅波动时做市商净头寸的变化;另一方面,用市场化的手段激励做市商更好的提供流动性和估值功能,如做市资金达到净资本一定比例、且成交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可允许拓宽做市资金渠道;根据提供流动性的量(成交量等)和质(价差等)设定阶梯式交易费用,对积极报价的做市商给予规费和税收减免,反之则加重交易成本。(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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