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往来的脚步,丈量远大的前景。
三载时光,静水流深。省会合肥的沉淀,是梦想的缘起,壹号院系,城市府系,融贯东南区域的匠心诚意,以蓬勃的生命力,在徽风皖韵中开出了“归心”的枝繁叶茂。
2019年,我们迈入了更多的城市,阜阳、亳州、芜湖、安庆,新的生活蓝图为归心旅程赋予了更浓厚的意义。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对品质的不断深求,对生活的不断营造,对业态的不断扩容,将成为美好生活新的注脚。
归心城市,美好安徽,这条美好营造之路正愈加广远,步伐正愈加稳健。

2019年初,融创进行了全面战略升级。
未来,融创将围绕“地产+”美好生活,全新布局四大战略板块:融创地产、融创服务、融创文旅和融创文化,并且发挥四大板块联动协同效应,为中国家庭提供全方位、全系统、全场景的服务。

五大城市(图片来源于网络)
紧随集团新征程的脚步,我们也将人居版图从合肥扩展至阜阳、亳州、芜湖、安庆,带着对城市未来的看好,希望以更全面的资源整合能力,引领城市生活品质升级。
迈入更多的城市,意味着更多的机遇挑战,也意味着更多的责任。
带着对匠心品质的不断深研以及服务体系的不断优化,我们将与更多城市奋斗者面对面,为他们筑起更值得托付的生活港湾。

每一个可以预见的变革,都有长久积累的起点。
多年来,融创坚持优势布局,于一线、环一线及核心二线城市聚焦深耕,并依托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为中国家庭提供美好生活的完整解决方案。
安徽省作为长三角城市群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文化等领域和长三角其他地区都有着紧密的联系。自2015年进入合肥以来,我们就希望以此为起点,为这片江淮大地带来匹配的多元美好生活方式。

融创安徽项目实景图
从合肥壹号院的国际化封面魅力,到政务壹号高级灰的建筑美学,我们通过建筑的魅力与城市肌理呼应,体现一座城市的涵养与品位。
玖樟台用建筑与园林的重叠改写城市居住的眼界,而融创中心(规划中)、长江壹号的城市综合体(在建中)以及合肥融创文旅城,则聚集着对城市生活更多维度的构建。
融创安徽项目实景图(向左滑动查看更多)
2019年,融创望海潮的即将入市意味着滨湖人居封面的革新,持续优化的归心服务体系以及丰富的社群活动,见证了更“融创范儿”的城市生活不断裂变升级。

融创安徽品牌活动实景图
三载时光,见证了我们从合肥开始的一步步成长,品质不断深研,服务不断优化,生活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业主朋友在我们的归心社区安定下来,成为了我们大家庭的一员。

立足于此,我们回首,也远望,有欣喜,更满怀憧憬,这份从合肥开始沉淀的美好生活理念,正开始在安徽大地上更广泛地播撒。
从社区到城市,从单一城市到城市群的扩容,我们希望以更多元的生活业态和长久践行的社会责任,成为不断增添城市凝聚力和幸福感的力量。
3、4月,我们与阜阳、亳州、芜湖进行了第一次“亲密接触”,几场招聘盛会,让所有心怀美好的梦想者在此相聚。
牵手新进城市 实景图(向左滑动查看更多)
同样是4月,我们首入安庆,带着对土地的尊重,期待为这座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带来领先时代的美好人居标准。
时间是美好的指引,让我们步履不停,一路向前,更多社区和城市正待我们出发,去探寻,它是一切努力的初心,是动力之源。
时间更是一页写不完的未来,2015、2016、2017、2018,日历上翻过的页签早已成为美好的证言,那些踩过的月光、星光与照亮的晨光,也将在更多城市见证我们的美好生活营造史。
逐梦美好安徽,筑梦美好生活。前方,新的城市故事正待讲述,新的生活理想正待续写!


归心提示:
1、本项目推广名为“合肥融创文旅城”,地名办核准名为“万达悦湖苑”;开发公司为:“合肥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181238";商品房预售证:“20190086";商品房预售证:“20190087";商品房预售证:“20190083";
本项目推广名为“融创信达政务壹号”,地名办核准名为“信融府”;开发公司为:“合肥融创政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181206”;本宣传资料中提到的商品房面积为商品房建筑面积;
项目推广名为“融创城”,地名办核准名为“融科城”,开发公司为:“合肥联创智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180785“”20180786“”20180787“”20180999“;
项目推广名为“融创玖樟台”,地名办核准名为“玖樟台”;开发公司为:“合肥融创西飞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肥西预售证第20186160号”;
项目推广名为“融创合肥壹号院”,地名办核准名为“融公馆”,开发公司为:“合肥融创新领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100878”;
项目推广名为“融创长江壹号”,地名办核准名/备案名为“融宁府”;开发公司为:“合肥苏宁悦城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证:“20190012”“20190141”;
项目推广名为“融创·望海潮”,地名办核准名“望湖别院”;开发公司为:“合肥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2、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3、本宣传资料对商业的具体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介绍,不代表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具体以经营者实际经营为准;
4、资料中涉及的各类设备、材料品牌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为准;
5、本资料所发布内容为2019年5月9日前的信息,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