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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心提示:
1、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2、活动过程中,我司将对活动现场进行拍摄照片或摄像,不可避免的会对参加人员的肖像进行拍摄,并对拍摄后的图片或视频进行制作加工,拍摄的包含参加人员肖像在内的图片或其他影视资料的著作权由我司享有。
3、本资料最终解释权归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