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解决了“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通过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秧苗统育统供等服务,把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引领小农户走向现代农业。
农业生产托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农民没有劳动力,但是又不愿意流转土地,希望获得从种到收全过程的服务,这就是全托管。另一种是有劳动力但又不能完成全部生产作业,希望把耕种防收等主要环节委托给第三方服务组织。
什么是农业生产托管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有能力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是社会化服务直接服务农业和农户最现实最简洁的方式,是实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经营模式,是实现服务规模经营的有效方式。
农业生产托管通俗地讲,是一种外包行为。是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农户或经营组织,将本应自己完成的农业劳动,全部或部分委托给受托方,并向其支付一定费用,经营成果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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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托管成功的2个关键点
1、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降低种地成本。
通过开展托管服务,服务组织可以集中采购农业种子、农资等生产资料,可以采用先进农作技术,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可以采用新品种、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但最终的决定权在农民手中,种什么还是农民自己决定。
2、这是农民的自主经营行为,农民也要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
托管方的农民依然保持了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社会化服务组织则从托管服务中收取费用,不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费,同时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了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现代要素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是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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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农业托管服务模式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代耕代种与土地托管在概念上大同小异,只是土地交管对象上有所不同,托管一般都是交给合作社等组织,代耕代种一般交给个人。另外,托管之后每年的种植作物由合作社决定,代耕代种一般是由土地的主人决定。
劳务托管模式又称菜单式半托管,是指农户与托管服务主体达成劳动服务协议,服务主体承包播种、育种、育秧、整田、栽秧、插秧、施肥、打药、收割等种植过程所需劳动作业的主要环节;种植户自身承担劳动服务费、种子、农药、肥料等费用,农业收获归农户所有。
订单托管是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此模式让农户接受起来容易,但选择的多样性导致管理难、利润点低。
联耕联种是由江苏省射阳县农业委员会探索实践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它是在村两委会引领和农业部门的服务下,采取“农户+农户+合作社”的新型农民合作经营模式,是在持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由村组统一组织,以打桩等形式确定界址,破除田埂,将碎片化的农地集中起来,实现有组织的连片种植,再由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上联耕联种、联管联营,实现 “增面积、降农本,促还田、添地力,提单产、升效益”的新型生产方式。
“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为基本构架的农业“共营制”,有效破解农业谁来经营、农村谁来种地、生产谁来服务三大难题。
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工商注册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采取按经营纯收入1:2:7(即10%作为公积金、20%作为农业职业经理人佣金、70%作为社员土地入股分红),辅以超产分成或二次分红等方式,保障入社社员收益。
中国农业的出路在于现代化,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完美地解决农业资源分散、不集中等难题,真可谓利国利民。但是,农业生产托管的核心还得建立在操盘者的能力上,只有那些产业链雄厚的托管服务机构才能玩得起托管模式,确保农民、企业双向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