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市
⚫杭州市
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政策分档分别给予补超过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上城区
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20万元补助(对实际完成投资额500万元(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已完成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经认定,按设备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余杭区
对被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西湖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政策分档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萧山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省级培育、市级的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钱塘区
新认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滨江区
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培育一批行业细分领域“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临平区
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富阳区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临安区
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万元奖励。
⚫桐庐县
对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制造业“隐性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
⚫淳安县
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政策分档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贴。
⚫建德市
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隐形冠军”、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4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
2.《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
3.《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
4.《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19号)
5.杭州市及各区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政策
2
宁波市
对获评国家级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分档奖励。
对国家级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市千百亿级龙头培育企业、制造业总部培育企业、行业骨干培育企业等优质企业并购宁波市重点培育产业链关键环节急需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研究机构,并实现控股的,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并购总额的2%、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3
温州市
⚫温州市
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培育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
⚫鹿城区
对新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除享受上级政策补助外,分别再给予奖励50万元、25万元。
⚫龙湾区
新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75万元、1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给予75万元奖励。
⚫乐清市
当年新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企业、产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首次被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龙港市
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奖励300万元、15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100万元。新认定为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10万元。
⚫文成县
对新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奖励。
⚫平阳县
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100 万元、50万元、20万元,原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已享受过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省级隐形冠军复评结果优秀且未享受过隐形冠军政策的给予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省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分别奖励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
⚫泰顺县
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和新列入的国家级、省级培育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培育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
4
嘉兴市
⚫南湖区
对成功申报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
(依据: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修订版)》(南政发〔2020〕131号))
⚫嘉善县
获得年度“十佳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依据:中共嘉善县委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海宁市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依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海政发〔2021〕64号 2021年12月6日)
⚫秀洲区
给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300万元奖励、给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万元奖励
(依据:实施“三雁”工程推进秀洲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行动方案 2022年7月28日)
⚫海盐县
对获评国家、省级小巨人等称号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海盐县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平湖区
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雄鹰企业的,给予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评定为省、嘉兴市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的奖励
(依据:平湖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平政发〔2021〕36 号 2021 年 6 月 11 日)
⚫桐乡市
对新列入省级、国家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25万元奖励,新获评省级国家级“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5万元、45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5万元、45万元奖励。
5
湖州市
⚫湖州市
对当年评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奖励100万元
(依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湖州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赶超发展 实施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
⚫吴兴区
对当年被评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与财政奖励150万元(市奖励100万元,区配套奖励50万元),对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与财政奖励10万元
(依据:《吴兴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意见》)
⚫安吉县
对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企业经营者50万元奖励
(依据:《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1年3月16日)
⚫德清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依据:《德清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德政发〔2021〕39号 2021年11月24日)
⚫南浔区
对当年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在市级奖励基础上配套50万元;对当年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励10万元
(依据:《南浔区稳经济促发展十二条政策意见》浔政办发〔2022〕21号 2022年6月13日)
⚫长兴县
对当年成功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万元的奖励
(依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长政发〔2022〕4号 2022年1月21日)
6
绍兴市
⚫绍兴市
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8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奖励10万元
(依据: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绍政办发〔2022〕11 号 2022年4月26日)
⚫越城区
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越城区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越政办发〔2022〕25 号 2022年4月12日)
⚫上虞区
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操作细则 虞经信〔2022〕3号 2022年5月19日)
⚫诸暨市
⚫新昌县
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发〔2022〕34号 2022年6月10日)
⚫嵊州市
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依据:《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嵊政办〔2022〕33 号 2022年5月16日)
⚫柯桥区
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和省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产品)的,分别奖励100 万元、20万元。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认定为省“隐形冠军”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7
金华市
⚫金华市
对于首次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及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新获评省级隐形冠军、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市级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市级隐形冠军奖励与重焦细分行业专项激励可同时享受。
(依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8
衢州市
⚫衢州市
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一企业分别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省级隐形冠军企业,以及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奖补实行进档补差
(依据:《“大科创” 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 年版)》衢经信转升〔2022〕17 号 2022 年 4 月 21 日)
⚫江山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关于加快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2021 年 1 月 25 日)
新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江政发〔2022〕3号 2022 年 2 月 7 日)
⚫开化县
对新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评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依据:《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开政发〔2022〕5号 2022 年 2 月 11 日)
⚫常山县
首次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常政办发〔2022〕19号 2022 年 3 月 21 日)
⚫柯城区
对首次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一企业分别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奖补实行进档补差。
(依据:《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柯经信〔2022〕12号 2022 年 6 月 20 日)
9
舟山市
对列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分别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定海区
对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普陀区
对列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从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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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
⚫台州市
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5万元;对新增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从第三批起执行)。
⚫椒江区
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和 35 万元(已获得省、 市级以上奖补的,不重复奖补)
(依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椒江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30条的通知椒政办发〔2020〕69 号 2020年10月15日)
⚫临海市
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台州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5万元和10万元
(依据: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8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年7月11日)
⚫三门县
对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浙江省“隐形冠军”、台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奖励 100 万元、60 万元、20 万元
(依据:《三门县制造业新政十条》三政规〔2021〕9 号 2021年6月21日)
⚫天台县
对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5万元补助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天政办发〔2022〕32号 2022年6月13日)
⚫温岭市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奖励80 万元;对新认定为台州市级“瞪羚企业”、台州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奖励8万元
(依据:《温岭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0﹞ 47 号) 2020年10月30日)
⚫路桥区
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 35万元
(依据:《关于印发路桥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路政办发〔2021〕5 号 2021年5月18日)
⚫仙居县
对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 40万元;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奖励8万元
(依据:《关于促进仙居县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仙政发〔2021〕10 号 2021年4月28日)
⚫玉环市
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台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复审,分别给予 5 万元、3 万 元奖励
(依据: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2022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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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
⚫丽水市
对首次评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定为省隐形冠军企业及培育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本政策出台前已评定的省隐形冠军企业且通过复审的,给予30万元奖励。
⚫缙云县
对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依据:关于推进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龙泉市
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0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50万、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0万
(依据:龙泉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政策)
⚫青田县
对首次评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通过期满复核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首次评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青政办发〔2022〕9号 2022年4月12日)
⚫莲都区
对首次评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定为省隐形冠军企业及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本政策出台前已评定的省隐形冠军企业且通过复审的,给予30万元奖励。
⚫景宁县
对首次评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定为省隐形冠军企业及培育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松阳县
对首次评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评定为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本政策出台前已评定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且通过复审的,补足差额奖励。
⚫遂昌县
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于省级提升到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提升到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差额奖励;对列入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定为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省"雄鹰行动"培育企业名单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定为浙江省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五星级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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