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1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30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9月24日,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揭牌。
此次新《条例》除了提到推动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外,还特别强调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探索制定信息技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管理规则,推进建立相关数据交易标准和流通服务体系等。
此次《条例》对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具有重大意义。具体来看,
《条例》规定自贸试验区制定投资促进政策,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激励机制,完善项目调度和跟踪服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离岸贸易,探索新型易货贸易方式,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支持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保税服务等。
《条例》规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创业基地,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吸引科技领军企业、国际知名研发机构等在自贸试验区发展;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
《条例》规定加强自贸试验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据资源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探索制定信息技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管理规则,推进建立相关数据交易标准和流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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