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石化公司公共事务中心2026年度洗涤类采购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选商条件,拟采取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商。
要求供应商如为生产、加工企业的,须具有生产、加工洗涤类相关资质(三年及以上)的;供应商如为销售商的,须具有经营洗涤类实体经营店(三年及以上)。具有存储库房,总面积不小于100平米,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具有完成本项目的配送能力(车辆不少于一台,自有的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
目前本项目选商工作已开始,要求供应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16时,文件递交地点为抚顺石化公司公共事务中心供应业务部(抚顺石化公司1号楼5楼524房间)。
2026年1月23日14时在抚顺石化公司公共事务中心指定地点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报批后签订采购合同。
其他具体要求可电话咨询或到公共事务中心免费领取选商文件。
项目具体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24—52990980
作者|姜伟
责任编辑|刘松松
编辑|耿娜
平台编辑|李春江 李冬铃
审核|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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