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合作伙伴:
首先感谢贵方一直以来对我司的支持与信任!
新年伊始,国家税务政策有所调整,各位合作伙伴新提供的客户请确保为自然人,本年度(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国范围内开票额度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不超过210万的次年3月31日之前在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退税。
二、等于210万的次年3月31日之前在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不退不补。
三、超过210万至500万的次年3月31日之前在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每超10万需补缴纳500元税款。
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函告,顺祝商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