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代赌王,传奇谢幕。
据香港媒体报道,北京时间5月26日,港澳知名爱国企业家何鸿燊在香港养和医院逝世,享年98岁。
他出身香港名门,但年少时遭遇变故,家道中落,青年时期,他靠着10港元翻身,在澳门闯出一片天地,成长为拥有澳门赌场独家专营权的商业巨头,其产业养活了澳门近三分之一的人口,因此被称为“赌王”。
商人之外,他曾为香港和澳门的回归以及内地的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如在得知中国申奥成功后,很快就捐资兴建国家游泳中心,也就是现在众人所熟知的水立方。
他也热衷于慈善事业,先后购得圆明园十二兽首中的猪首、马首,帮助文物国宝回国。
这位传奇人物从来不低调——英俊的外表,热衷名流舞会,四段婚姻,17个子女以及所产生的家族内部纷争,经常令其引起媒体关注。
而随着赌王的离世,其巨额财富如何传承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据媒体报道,何鸿燊旗下的企业包括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澳博控股”)、香港新濠国际集团(“新濠国际”)、香港信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信德集团”)、澳门国际机场专营公司、王牌国际、澳门诚兴银行等;其家族涉及了博彩、房地产、建筑、船务、投资等多个领域。他控制的资产一度达到 5,000 亿港币,个人身家700亿港币。
观察当前何鸿燊家族的股权结构发现,其家族财产分配更像是股权分割。
在赌王商业版图中最为核心的三大企业澳博控股、新濠国际和信德集团中,二房次女何超凤为澳博控股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二房长女何超琼是信德集团行政主席兼董事总经理,根据2019年年报,所持股份为24.78%(何超凤亦持有信德集团14.49%的股权),二房之子何猷龙为新濠国际的实际掌门人。三、四房则分别持有澳博控股的部分股份。
当然,不能说赌王在家产分配或持股结构上完全没有使用家族信托工具。
据报道,赌王也设立了信托基金,为何家成员提供安稳的生活,每月可领取定额生活费外,如果成员多添子女,就会获额外发放生活费,“多劳多得”愈生得多,生活费金额便会愈高。
其次,在持股家族上市公司股份上,少数家庭成员直接持股,大多则通过其他主体间接持有。如对于澳博控股,四夫人梁安琪直接持有8.62%股权,其他家族成员通过持有澳博控股股东澳娱部分股权而持有澳博控股。
对于新濠国际,何猷龙主要通过家族信托所控制的公司间接控制50%以上的股权,而信托的受益人为何猷龙先生及其直系家庭成员(包括何鸿燊)。
赌王去世之后,何家家族财产纷争是否会再起?
因为何鸿燊曾于2009年不慎跌倒并曾一度昏迷,随后即出现家族成员就股份安排的争议,甚至曾引发家族内部诉讼。幸好他不久后健康状况转好,也很快平息了诉讼,以和解结案。
不过,何家财产分配曾引起的纷争也在警示家族企业的创始人等高净值人群,财富传承适宜早作规划且尽早落地,否则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争执。
与何鸿燊家族处理财富方式相比,李嘉诚家族所采用的家族信托方式可能更显合理,堪称教科书级分产样本。
李嘉诚家族信托
2012年5月,84岁的李嘉诚首度将隐秘的分家方案公之于众:庞大家族企业的权杖将移交给长子李泽钜;留给次子李泽楷的则是"超过其现在身家数倍的资金"自行创业。
宣布分家后两个月,李嘉诚将本来由李泽楷持有的1/3家族信托权益(即Li Ka-Shing UnityHoldingsLimited,长和系资产的终极持有公司,分家前由李嘉诚父子三人各持有三分之一)全部转让给李泽钜,李泽钜持股比例升至2/3。
据港交所披露,李嘉诚宣布分家时,LKS Unity共持有22家上市公司,除长和、长实、长江基建、电能实业四大旗舰外,还包括TOM集团、汇贤产业等,控股总市值近5,000亿港元。
根据家族信托的规定,其家族产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工明确,具有经营权的信托交给长子,次子可参与公司分红、享受家族财富,二人互不冲突。
家族信托
当前,家族财产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如死亡风险、离婚风险、债务风险,而家族信托由于"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特点,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以"独立于委托人为例",如信托存续期间委托人因故死亡、婚姻破裂或身负不能偿清的债务,信托财产既不会作为其遗产予以继承,也不作为其婚姻财产加以分割,更不会作为清算财产或者偿债财产而用于清偿其债务,因此,家族信托可以有效隔离种种风险,由此在海外获得高净值人群的青睐。
相比之下,国内的家族信托在立法上也不断得到完善和关注。
在2018年资管新规后,银保监会发布了《信托部关于加强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界定了家族信托的业务边界为“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
此后在2019年11月14日,最高法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5条,对家族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信托财产在信托存续期间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委托人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在信托依法设立后,该信托财产即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固有财产。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财产,以及通过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等方式取得的财产,均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的权利表现为信托受益权,信托财产并非受益人的责任财产。因此,当事人因其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之间的纠纷申请对存管银行或者信托公司专门账户中的信托资金采取保全措施的,除符合《信托法》第17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
以上内容从业务边界、业务模式、财产性质等方面,对于家族信托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得益于国内法规的不断完善,作为具有"财富传承、风险隔离"功能的新财富管理工具,家族信托也开始越来越多出现在国内投资者面前。
当前,国内信托公司已经成为家族信托的主要参与者,不少信托机构仍然在纷纷加码家族信托。
在黑天鹅频现的情况下,特别是叠加今年疫情的影响,不少企业家对于财富传承与风险防范的意识与需求也再次加强。而家族信托在一定程度上恰好能够帮助高净值人群隔离风险,进行财富传承和保护。
资料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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