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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11.6-11.10重要政策汇总——

速看!11.6-11.10重要政策汇总—— 华科育新孵化器
202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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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政策指引

11.6-11.10重要政策汇总看




PART 1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

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后补贴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类别

(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补贴;

(二)中国专利奖补贴;

(三)地理标志换标补贴;

(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补贴;

(五)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建设补贴;

(六)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

(七)知识产权证券化补贴;

(八)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贴;

(九)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补贴

二、申报要求


  1. 所有申报材料附件请用原件复印装订成册,与网络提交材料保持一致;

  2. 申报单位如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相应变更通知书。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23年11月3日-11月17日。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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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东湖高新区

非公企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市经信局在全市继续开展2023年度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

一、申报对象


(一)在东湖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企业的全职工作人员,且近一年连续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东湖高新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海外高层次等外籍人员;

(三)符合《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4号)和关于印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新职改办〔2018〕5号)文件要求的工程系列高层次申报人员,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在“是否高层次人才认定”一栏选择“是”。

(四)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4.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时间

(一)网上材料申报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审核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评委审阅的业绩材料,均以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23日(仅工作日)。

申报时间截止后,企业及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送审及纸质材料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中国光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大厅职称窗口(高新大道770号光谷人才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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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市交通运输局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3年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联合项目的通知


一、项目概况

案例。项目申报人在内陆开放型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全域公交一体化和公交优先发展、多方协同应急物流分级体系构建、车路协同创新应用等试点4个领域开展研究,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武汉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联合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建议范围,推动培养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填补领域空白、解决行业重点难点或卡脖子问题的理论或实践创新成果,国家级、省部级等重大科技奖项或荣誉,国家或国际标准,国家发明专利,行业或地方标准、技术指南、工艺工法、创新模式,省级及以上推广目录、推广应用实例等6类技术性成果产出。设立重点项目2项,每项100万元,设立一般项目10项,每项20万元,总经费400万元。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通过线下申报。

(一)申报流程

1.填写项目信息。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下载《武汉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科技联合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填写相关信息。

2.提交申报资料。将《项目申报书》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将纸质版5份邮寄或送至市交通运输局(1518办公室,江岸区黄孝河路47号),并将电子版文件连同其他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材料(PDF格式)同步提交至邮箱(646660672@qq.com)。

(二)申报时限

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22日。


点击链接查看政策详情:https://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311/t20231106_2295228.html



PART 4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

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为2023年湖北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企业诚信开展科研活动,依法纳税,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符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并按规定申报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

(四)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的奖励对象为企业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即企业2022年度研发经费较2021年度的增量部分。获得奖励的企业名单和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企业2022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增量为基数,乘以奖励系数,测算奖励金额(奖励金额=研发投入增量×奖励系数)。

(二)奖励系数按企业2022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企业研发经费/企业销售收入)设置三档。研发经费投入强度高于30%(含)的,奖励系数为6%;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介于10%(含)和30%(不含)之间的,奖励系数为5%;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低于10%的,奖励系数为4%。

(三)奖励资金实行分段奖补。根据测算结果,按照5万元/档的标准向下取到五万元位。单个企业兑付起点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省科技厅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后,按照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由大到小排序,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在专项资金总额内,按顺序依次予以奖补。


三、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市(州)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点击链接查看政策详情:https://kjt.hubei.gov.cn/kjdt/tzgg/202311/t20231107_4930237.shtml



PART 5



东湖高新区关于申报2023年度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

现将《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申报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企业按照省市申报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于2023年11月15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胶装打印,含汇总表)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版本)提交至邮箱156185786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文件下载可扫码查看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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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启航创新实验室孵化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是依托东湖高新、华中科技大学、华工科技园成立的企业孵化平台运营管理公司,是华科育新旗下重要孵化运营平台。育新孵化器紧跟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搭建线上线下互动支撑的创新生态网络体系,并通过“孵化+投资”模式,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园-科技城”产业孵化链条,为国家培育、发展新经济、打造新动能!旗下运营的光谷微创新实验室位于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并于2015年成为科技部首批授牌的国家级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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