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0月27日起,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对电能表开展费率时段调整工作,调整后尖峰时段电价标准按高峰时段电价上浮25%。接到通知后,储运厂迅速行动,生产运行部第一时间成立以部长为组长的攻坚小组,对工作展开了全面部署和细致安排,制定整改目标以及具体的举措。
首先确立了以平稳输油为基础,节能增效为中心的工作目标,对《辽宁省发改委关于临时尖峰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了深度解读。充分理解了国家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目的,通过电价杠杆引导部分企业自行错峰生产,从而保护电网的安全运行和稳定电网的负荷率,并缓解用电高峰期的电力供应。
Tips
峰时用电量越小,谷时用电量越大,避峰用电效果越好;峰谷比越大,说明峰时用电量越大,谷时用电量越小,避峰用电的效果越差。峰谷比等于0.89标准值时,相当于企业连续均衡生产用电,没能做到避峰用电。峰谷比大于0.89时,说明企业峰时用电量过大,或者谷时用电量过低。峰谷比越大,电费越高,峰谷比越小,电费越低。
其次根据首末站罐存、沿线分输、码头船舶和船只在途信息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客观的分析现阶段的主要输转任务,并根据公司等相关部门下一步工作指示,提前计划并优化好输油方案。 在保证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调度室从调整大线运行机泵组数及运行时间上入手,11月份中间站机泵只安排运行29个小时,乙醇汽油送东陵油库也尽量安排在22:00分以后输送,有效降低了用电峰谷比,为节能降耗、压缩生产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做出了贡献。
经过优化调整,11月储运厂输油单耗为3.46度/吨,比上年同期3.80度/吨减少0.34度/吨,折合减少电费1.45万元。储运厂会在今后的大线运行中持续探索优化,继续按峰谷平操作,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全力确保降本降耗工作有序推进,为企业提质增效提供保障。
作者|张力千 陈晓宇
责任编辑|于晓宁
平台编辑|张运泓 李春江
审核|毛军 孙世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