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居转户政策
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 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 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申办流程
简易流程
1、居转户事项必须由单位网上登记的联系人统一至受理点申报,个人、各类中介机构不得代办。
2、由于正式材料中相关证明材料涉及有效期限,一旦过期则需重新开具,故建议申请人按照流程准备材料,不必提前自行准备。
3、居转户预检材料清单(网上申请表需填写上报,所有材料需提供复印件)自行准备。
1) 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
2) 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居住证;
3) 按职称申报的需提供职称证书、评审表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4) 申请人在沪所有纳税记录(登录税务网站www.tax.sh.gov.cn打印二维码版本的个人所得税税单,打印时勾选全市范围)。
5) 视个人情况不同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按预检意见补充。
4、调阅人事档案指南
居转户预检通过的申请人在接到受理点电话通知后,申请人或人事专员确认以下信息真实无误,并持身份证原件至受理点填写调档申请:
1) 现户籍性质是否为当地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2) 申请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名称(需在现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
注意:在准备正式书面材料前确保已通过申办条件的预检、人事档案齐全并已转至受理点的人才服务中心。
5、提交正式材料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 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2) 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
3) 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聘书和岗位说明书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5) 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 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7) 子女随迁材料
8) 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持证及参保满7年的限制。
(二) 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 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社保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基数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 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居转户与积分有关联吗?
居转户政策中对积分没有任何要求,没有积分也可以申请办理居转户。
居转户提交的劳动合同,社保,个税的企业信息是否需要一致?
三份资料的企业信息必须一致。
居住证满7年后社保基数和个税是否有要求?
七年内社保缴纳基数不应低于本市每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且在本市正常缴纳个税(与社保基数相匹配)。
一个月内不同单位同时申报个税怎么办?
要么做合并报税;要么将非劳动合同签署的那家单位改成“劳务报酬”。
父母一方转户口,如何让孩子户口也跟随父母转户?
父母一方申办户口的同时,可以为孩子办理子女随迁,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及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高中毕业后不能与父母一同随迁。
在沪无产权房可以申办落户吗?
可以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也可以落户在“社区公共户”。
建议
很多同事在补充档案时花费时间较长,甚至由于补充不完整而被拒绝落户的,建议大家有时间可以先把档案补充完整。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
1、中专、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
2、大学本(专)科: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授予学位通知
3、研究生阶段: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授予学位通知、专家推荐信
4、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授予硕士学位的材料、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硕士)
5、海外留学: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
二、工作经历
1、毕业后第一家工作单位:退工单/离职证明、劳动合同、外省工作经历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2、在沪工作前最后一家外地单位:退工单/离职证明、劳动合同、当地社保缴费证明
三、职称材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批文、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有居住证积分及居转户相关问题,可咨询公司人力资源(组织)部陈宇嫦(52524567-60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