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严格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等重点人员减持行为,证监会及沪深北交易所于2024年5月24日,正式发布减持相关规则,本次规则修订后,股票交易窗口期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缩短。
本篇文章根据变动后的减持规则,重新整理了股票交易窗口期的相关要求,一起来看看吧~
一、股票交易窗口期要求
板块 |
上交所 |
深交所 |
北交所 |
限制方向 |
买卖本公司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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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主体 |
董监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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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 半年报 |
公告前1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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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 |
公告前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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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 |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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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北交所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推迟年报、半年报公告日期的,窗口期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沪深交易所该条规则要求还未正式修改,建议大家,沪深上市公司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窗口期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法规出处: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第十三条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2024年修订)》第十六条
二、案例解析
那么,窗口期时间要怎么计算呢,正好半年报临近,小编用半年报给大家举几个例子,方便大家理解和计算:
(1)正常披露

(2)提前披露
半年报提前披露的,窗口期时间需整体前移,例如:
半年报原定披露时间为2024.8.27,现将披露时间提前至2024.8.20,则提前后的窗口期时间为:2024.8.5至2024.8.19。

小编提醒:
半年报提前披露,窗口期时间会整体前移。如果公司提前披露半年报,公司董秘一定要注意核查,特别是此前公司董监高已经披露了增减持计划,或者有过股份增减持行为的。一旦违规后,不仅相关减持人员会被处罚,公司董秘由于核查不到位,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也会同样受到处罚!
(3)延迟披露
半年报延迟披露,窗口期时间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截至公告前1日(北交所至公告日)。
例如:半年报原定披露时间为2024.8.27,本次将披露时间延迟至2024.8.30,则延迟后的窗口期时间为:2024.8.12至2024.8.29。(北交所为:2024.8.12至2024.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