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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为舶来润国色,
但用平衡促共生。
指引财税来合规,
弘扬企业家精神。



为了让会员尽快熟悉新《公司法》修订的内容,指引公司合规经营、财税避坑,提高会员们的法律素养,在监事长袁晓明(江苏坤商律师事务所)的牵头下,副会长鲍大根(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会员唐舒翔(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蔡长虎(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理事高晓红(南京中创智云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汤海云(南京恩源财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员方兰(南京瑞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积极组织与参与下,3月31日上午,南京市九江商会在副会长鲍大根单位举办了新《公司法》及财税专项知识培训。会长詹爱平,执行会长张红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余治中、常务副会长段明雁,副会长王兵、曾娅芬及理事会员共20余人参加了培训。
执行会长张红星在开班仪式上发言。他说:“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我们要成为一个有智慧的决策者,就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尽早适应新生事物。新《公司法》将在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我们商会为了会员单位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能够合法、合规、躲险避坑,特组织本次专项培训,希望会员单位早日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稳步前进,繁荣发展,做大做强企业。”并祝培训活动圆满成功。

执行会长张红星
首先由副会长鲍大根律师就新《公司法》相关内容进行讲解,主要内容有:股东出资、股权转让等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及如何做好自我保护;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及法律风险;作为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义务及赔偿责任;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注意事项。
本次新《公司法》的核心思想无论是名义股东、隐名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都需要维护公司的利益,禁止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否则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或最终清算时都有可能承担因损害公司利益,而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副会长鲍大根律师
理事高晓红就财务专业问题进行讲解,在财税数字化的大环境下,传统财务工作将依托自动化和智能化系统得以完成,财务人员也需要提升自己的技能及税务思维方式。税务思维要求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具备更高的财税综合素质,以提前规划税务策略,助力企业提升税务合规性,进而达到降低税负以及避免潜在税务风险的目标。

理事高晓红
监事汤海云就专业税务问题进行讲解,在数字化监控时代,我们企业通过对几大种税务的了解知道企业一定要合规合法经营,我们可以利用国家现有的各种优惠政策,各种不同的主体、不同的税率,合理的整合,让我们的企业税负达到最理想化。

监事汤海云
培训期间,讲师们组织会员进行了互动环节,提问交流讨论。培训氛围温馨融洽和谐,培训内容专业丰富精彩。会员们纷纷表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商会搭台,企业唱戏;珍惜平台,努力做强。”

互动环节

培训现场
会长詹爱平对本次培训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首先他感谢法财部对这次培训的高度重视与充分准备,内容很专业也很精华,能引导现场会员共鸣。其次他希望“三实”早日实现:即通过务实的培训,沉心静思的踏实学习,早日结出丰硕的果实。最后他也希望今后有更多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商会活动,为商会发展出谋划策,创造佳绩。

会长詹爱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