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采暖用户您好:
2022年即将结束,提前祝您元旦快乐!请您务必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采暖费,逾期将按《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收取每日2‰的违约金,提醒广大用热户及时缴纳本年度采暖费。
由于疫情期间,供热收费营业厅采取限流措施,为避免人流聚集,建议广大用户选择微信公众号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