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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进行时 | 有关权益分派的问题,这些要点要注意!

学习进行时 | 有关权益分派的问题,这些要点要注意! 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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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年一度的权益分派季来了,作为年报后又一重要事项,切不可掉以轻心。今天小编和大家重温一下权益分派中的细节问题,希望有所帮助。


一年一度的权益分派季来了,作为年报后又一重要事项,切不可掉以轻心。今天小编和大家重温一下权益分派中的细节问题,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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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分派的时间期要求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第155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事宜。

沪主板见5.3.8条;深主板见5.3.8条;深创业板见8.6.2条;科创板未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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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分派操作流程



(一)操作宝典

沪市上市公司请详细阅读《上海市场权益业务电子申报操作手册》幻灯片 1 (chinaclear.cn),手把手教你如何在prop系统进行权益分派。

 深市上市公司请详细阅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国结算深业〔2024〕13号)(2024年3月发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pdf (chinaclear.cn)“2.5 权益分派业务”


温馨提示:

以上文件欢迎前往相应的网站下载。





(二)常见问题



1、关于自派与代派的选择

(1)上市公司可以委托中国结算代为派发全部现金红利,也可以委托中国结算代为派发部分现金红利自行派发剩余部分

考虑到代派的手续费,以及自派的相对自由度高,上市公司一般会选择代派+自派相结合。

(2)自派的相关要求


深市

沪市

规则要求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A股上市公司可以在“股份性质”“股东账户”或“股份性质+账户”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实施自派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目前已股改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限售流通股和无限售流通股。证券发行人可委托本公司代发全部股份的红利,也可委托本公司代发其中某一类股份的红利,还可申请个别股东红利由其自行发放。

自派

(1)按股份性质自派:限售股由上市公司自派,可选择某一类限售股进行自派(一般有首发前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限售股的户数没有限制。

(2)按股东账户自派:上市公司直接录入自派股东的证券账户(账户不得超过5个)

(3)按“股份性质+账户”自派:限售股由上市公司自派,代派股东中选出5个账户,由公司进行自派。

(1)全部委托中国结算发放:其中5个账户由上市公司自行派发

(2)只委托中国结算发放某一类股份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发放无限售流通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公司进行自派,名额没有限制。

在委托发放的股东范围内,可以选择5个账户,上市公司自行派发。

另,存在回购专户且专户中持有股份,需放在自行派发名额中。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

(1)对于不存在限售股的上市公司而言,只有5个证券账户可以自派

(2)对于存在限售股的上市公司而言,限售股可以全部自派。另外在代派的股东范围内,可以挑出5个进行自派。最大限度节约了手续费。 

如:深市某上市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按照“股份性质+账户”自派现金红利,其余委托中国结算派发。


如:沪市上市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自派对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股份)+ 5个账户




2、自派股东的红利是否可以延迟支付?

从实务操作上来看,在上市公司与自派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现金红利可以延迟支付。毕竟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是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3、填写每股派发红利申请时,可以保留小数点后几位?

沪市与深市是不一样的。

(1)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规定,每股红利保留的小数位:A股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五位

(2)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小数点后最多可填写6位



3

调整相关参数



1、调整事项

根据深主板《定期报告类第6号——上市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格式》“七、调整相关参数”相关规定,调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调整情况,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增持计划价格区间调整,衍生品种行权(转股)价、行权(转股)比例等。

(其他板块见:深创业板《第3号--上市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格式》;沪主板《公告格式第三十六号--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公告》;沪科创板无单独格式指引)


2、除权除息参考价

沪深交易所均规定:对于权益分派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或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的,公司需按照要求披露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

以沪市上市公司为例,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流动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注:a)由于存在差异化分红,现金红利以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b)由于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因此上市公司大多数不会选择在此时候进行转增股本的操作。

深市上市公司的计算逻辑,跟沪市是一样的。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回购专户股份)×每股现金红利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在计算“除权(息)参考价格”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公式计算。不能随意四舍五入,前后需要保持一致!

如某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公告中,现金红利≈0.0471元/股,在写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四舍五入成0.05,造成更正。

更正后:


3、减持计划数量相应调整

权益分派完成后,减持股份数量会相应进行调整。如有的上市公司披露《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东减持股数相应调整的公告》,对减持数量调整。

实践中,不一定要发公告,可后续在减持的相关进展公告中提及,但一定要记得提醒减持股东,注意控制减持数量。



4

其他提醒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各种日期,杜绝笔误。

最重要的是: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转增股份起始交易日。


2、仔细核对公告数据

如:不要想当然的进行四舍五入

某深市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6,559,307股。由此计算转增股数为226,559,307/10*8=181,247,445.60股。而公司公告当中写:共计转增181,247,446股

出现了零碎股的情况,不是直接进位。第二天公司披露了更正公告。

如:沪市公司尤其注意,权益分派公告中“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之“3、扣税说明”涉及的数据较多,需要细心核对,避免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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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
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设立,在河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自律社团组织,截至2025年11月12日,会员单位共有96家,其中上市公司会员83家,非上市公司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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